交警的“温柔執法”
你聽説過嗎?
近期
多條這樣的微信信息
刷爆了肥東人的朋友圈
快來跟隨小編看看吧
電動車胡亂穿行,逆行行駛等
已經成了交通事故高發的一大誘因,
然而簡單的處罰收效甚微。
為了整治道路秩序,
壓降道路交通事故,
尤其是電動車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肥東縣公安局交管大隊撮鎮中隊近期創新思路
以“温柔執法”整治路面秩序圈粉無數
日前,在肥東縣青年路與裕溪路交叉口,一輛電動車在主幹道上逆向行駛引起了執勤交警的注意。當交警將其攔下發現後面竟還載着一名10歲左右的兒童,執勤交警當即將其帶至安全地點。經過詢問得知:違法行為人李某當天接孩子放學,為了早點回家而非機動車道車輛也較多便行駛至了主幹道。在民警的批評教育之下,李某很快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表示今後給孩子做個好榜樣。
之後執勤交警讓其帶着孩子一同觀看了道路安全警示教育片,並要求其針對自己的違法行為發朋友圈,在朋友圈中現身説法,敍述自己的具體違法行為,並承諾今後駕駛車輛一定遵守道路交通規定,文明駕駛,安全出行。在違法行為人發朋友圈集贊和邀請好友轉發之後,鑑於其認錯認罰對其從輕處罰或免於處罰。
據瞭解,肥東縣撮鎮鎮龍塘地區由於快遞物流業比較集中,交通秩序一直比較複雜,電動車保有量一直比較大。在整治秩序的活動當中,重點針對電動車逆向、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電動車闖紅燈、電動三輪車違規載人以及駕駛機動未系安全帶、摩托車不戴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整治。在整治的過程中,單純的處罰行為只能做到點對點的宣傳,無法很好的起到宣傳的效果。而且單純的處罰容易造成駕駛員與民警之間的矛盾對立。
為了起到更好的宣傳效果,緩和因為處罰帶來的警民矛盾,交管大隊在查處到電動車逆向、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輕微違法行為時,採取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方式。
這種創新的做法
是對輕微違法人員的一種教育方式
並非強制
違法人員
可以選擇自願充當義務宣傳員
也可以不選擇這種方法
選擇接受相應處罰
教育為主,處罰為輔
是交警在路面執法的準則
違法行為人的以身釋法更具説服力和感化力
通過點對面的宣傳
達到教育一人覆蓋數十上百人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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