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户端北京9月24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樊未晨)記者今天從教育部獲悉,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聯合發佈了《關於編制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項目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結合國家“十四五”規劃、鄉村振興等重大戰略部署,切實做好項目規劃編制工作。主要任務包括優先補齊農村義務教育辦學條件短板、擴大城鎮學位供給、建設必要的體育、美育場地和勞動教育場(所)、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融合應用,加快縮小城鄉、區域、校際差距等。
《通知》要求各省份統籌中央資金和自有財力,結合本地實際研究確定具體實施範圍,要優先將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民族縣、邊境縣、革命老區縣等納入實施範圍。納入“能力提升”項目規劃的學校必須是長期保留的、適應新型城鎮化發展和鄉村振興戰略要求、符合當地國土空間規劃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對於規範民辦義務教育專項工作中按要求已經轉為公辦學校的,可納入規劃。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小學附設的學前班和幼兒園不納入規劃;完全中學、十二年一貫制學校的高中部不納入規劃。
《通知》明確,建設內容主要包括三類,首先是校園校舍建設,主要支持建設教學及輔助用房,師生宿舍、食堂、浴室、廁所、開水(鍋爐)房等生活用房,運動場地(館),圍牆、大門、護坡(坎)等附屬設施,以及校園文化、綠化、硬化等建設。
《通知》特別強調,辦公樓、禮堂以及其他超越基本辦學條件範疇的項目,不得列入項目規劃。
其次是設施設備購置,包括購置教學實驗儀器設備、音體美器材、課桌椅、圖書,食堂設備、學生用牀,配置飲水、洗浴、採暖、安全等生活必須設施設備。配備開展德育體育美育勞育和校園文化活動所需要的設施設備。
再次是信息化建設。建設學校教學資源平台,配備數字教育資源,支持專遞課堂、名師課堂和名校網絡課堂相關設備購置,支持學校網絡設施設備購置。《通知》指出,教學資源平台的日常維護、學校行政管理平台及軟件、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建設的信息化平台等不得納入規劃。
《通知》要求,各省份要結合本地區義務教育發展實際,合理確定重點任務和目標,聚焦義務教育發展的薄弱環節,集中財力解決突出問題。各地要加強項目管理,牢固樹立“花錢必問效、無效必追責”的績效意識,實現項目全流程績效管理。同時要求各地建立“誰使用、誰負責”的責任機制,對於滯留、截留、擠佔、挪用專項資金等行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嚴肅處理。按照“誰審批、誰負責”原則,嚴格項目審核、批覆、調整、備案等程序。要依法依規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嚴格執行相關建設標準和要求,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要嚴格執行政府採購程序,確保採購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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