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本報香港2月21日電 (記者陳然)香港特區政府21日公佈,“疫苗通行證”安排將於2月24日起分階段實施,首階段市民須接種一劑新冠疫苗才可進入餐廳、商場、街市等指定處所。
特區政府食物及衞生局當日舉行“疫苗通行證”簡報會,副秘書長(衞生)蔡傑銘表示,香港新冠肺炎疫情極為嚴峻,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必須上下一心戰勝疫情,而接種新冠疫苗是抗擊疫情的重要一環。
他説,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將按照《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發出指示,有關安排適用於餐廳和表列處所,包括商場、百貨公司、超級市場、街市、酒店和賓館等。
蔡傑銘表示,“疫苗通行證”要求接種新冠疫苗劑數方面,將分三個階段落實,首階段要求12歲及以上人士至少接種一劑疫苗,安排會維持至4月29日,第二及第三階段將於稍後時間公佈。
在“疫苗通行證”安排下,處所將分為主動核查的處所和被動核查的處所兩類。所有人士在進入主動核查處所時,必須主動出示疫苗接種記錄;至於被動核查的處所,例如商場、百貨公司、街市等,處所負責人要在處所入口處展示“疫苗通行證”的相關指示,確保員工符合“疫苗通行證”,顧客則不用主動出示接種記錄,但執法人員可隨機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