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陳弘毅:特區政府押後立法會選舉理由充分

中新社香港8月1日電 (記者 曾平)香港特區政府7月31日決定將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押後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就此接受中新社記者電話專訪時表示,特區政府有充分理由作出押後選舉決定,也是在平衡各方面因素後的正確決定。

對於特區政府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押後立法會選舉,陳弘毅説,相信這是特區政府考慮所有可行的不同法律方案後的決定。“沒有其他更好的法律處理方案。”他説,緊急法還不能完全解決有關法律問題,所以部分法律問題還需要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一個決定或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來解決。

陳弘毅所説的部分法律問題包括立法會在未來一年出現“真空期”的問題。他説,香港特區立法會在香港政治體制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立法機關的存在和運作必不可少,相信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可保證立法機關進行的工作。

陳弘毅認為,特區政府押後立法會選舉的理由充分。“押後主要是基於疫情的考慮。”他説,在香港目前的情況之下,很難進行選舉活動。不僅選舉時會出現很多聚集,選舉之後的點票也有風險。再者,英國、澳大利亞等國也有延期選舉的安排。“我覺得是一個逼不得已的決定。”他説,其實大家本來也很希望選舉可以正常舉行,但相信特區政府在平衡各方面因素後,作出了延後選舉這個正確決定。

陳弘毅提到,香港自1985年有立法局選舉以來,從沒將選舉延期,但今次這個“非常特殊”的情況並非只出現在香港,全球已有60多個國家或地區作出押後選舉決定。香港社會或有人稱延期出於建制派選情或政治考慮,“這是完全沒有依據的”,但不排除部分市民有誤解,需要多向他們解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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