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新車剛開兩天被撞,保險公司只負責維修,車主:貶值7萬誰來賠?

由 喜東付 發佈於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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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車主都不希望發生交通事故,但只要開車上路,磕磕碰碰是在所難免的。發生事故後,一般會先聯繫交警進行責任劃分,然後由保險公司、4S店或修理廠完成後續的維修賠償等事宜。但今天要説的這位,遇到的情況有些特殊。

座標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市民趙先生在英菲尼迪購買了一輛車,一共花了32萬。喜提新車的趙先生心裏正美滋滋,然而好景不長,不幸的事情發生了。提車剛過兩天,他把車停在基隆路,準備去公司拿東西,結果車剛停下就被後面一輛轎車追尾了,把趙先生的新車撞出去20多米。

交警迅速趕到現場,並做出了交通事故判定,後車司機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趙先生無責。他的愛車也很快被送到4S店進行傷情鑑定,由於撞擊力度很大,後保險槓、後機蓋、後圍板基本上都要更換。不算維修費,單單是列出來所需配件的明細就需要約7萬多塊錢。

“保險公司的意思就是隻給你修,修好了就算完了。但是我這輛車剛買了兩天,並不是説一輛買了兩年的舊車給撞了,修修也就算了。我這輛車要是現在賣的話,一定是要有折舊貶值的,折舊這塊兒誰給我賠付?我無緣無故捱了撞,還只能認倒黴了?”雖然走的是正常的理賠流程,但由於自己的是新車,趙先生始終有些心裏彆扭,感覺自己虧大了。

當然,如果從二手車的角度去考慮,事故車會貶值肯定是有的。不僅如此,出過較大事故的車子,一般消費者知情後都不會買。記者也諮詢了一位二手車商户老闆,對方表示,出過大事故的車原則上是不收的,如果非要收的話,得參考他出險維修賠了多少錢。賠多少錢,二手車基本就要折多少錢。拿趙先生這輛車來説,如果把它送到二手車市場,則至少要貶值7萬元以上。

趙先生嘗試跟肇事車主協商,但對方話裏話外的意思很明確,自己已經全權委託給保險公司來處理此次事故,讓趙先生有問題就找保險公司。而保險公司的原則也很清楚,他們只負責直接損失(也就是修車),至於其它的賠償建議他聯繫車主協商解決。這讓趙先生犯難了,這事兒到底該怎麼辦呢?真的只能認倒黴嗎?

常開車的應該都瞭解,出了事故以後一般都是這樣的流程,交警判定責任,4S店評估損失,保險公司負責審核賠償。最後車子該怎麼修就怎麼修,人員有受傷的話該怎麼治怎麼治,該賠多少錢賠多少錢,很少有人會提及所謂的“折舊費”。那對於趙先生這樣的情況,新車出了事故應該考慮折舊費的問題嗎?畢竟損失是真實存在的。

我們也就此事諮詢了律師,律師表示,根據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以及公平公正的原則,這個折舊的損失應當由肇事方來承擔。如果對方拒不承擔的話,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不過也有網友表示,即便是提起訴訟,法院也不會支持賠折舊費。並安慰趙先生可以這樣想,假如哪天自己開個舊車把別人的新車撞了,也不用賠對方折舊費,這樣想就會覺得公平一些了。開車出事故這事兒一般都是相互的,能修好就行,不要太過計較。況且這車也並不是被撞了就當二手車賣,所謂的“損失”也只是概念裏的東西,一直自己開的話也就不存在什麼“貶值”之説了。

不知讀者當中是否有人走過這樣的訴訟流程,結果是怎樣的?歡迎給大家科普。另外,您覺得趙先生主張索賠折舊費,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