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需要戴口罩?”“哪些人可以監督?”“怎麼處罰?”2月1日施行的《福建省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的規定》全文只有四條,300多字,但由於對社會公眾關心關注的問題都作出了明確規定,現實針對性強,“乾貨多”,“含金量高”,受到社會關注。
以往對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進行規定,都是聚焦在行業規範層面,而此次則是以立法形式明確將其入法。這也從一個側面凸顯了以專項法規形式來規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的現實性、必要性和重要性。
由於國內疫情處於有效控制範圍內,有些低風險地區餐飲服務商家在思想上片面認為,疫情防控可以鬆口氣了,戴不戴口罩無所謂,有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甚至從事加工製作、傳菜等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也不再佩戴口罩;有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的口罩“形同虛戴”、流於形式,比如把口罩掛在耳朵上做個樣子等,這些都會導致食品安全衞生問題,也在客觀上增加了疫情下的餐飲風險隱患,同時影響了餐飲商家自身品牌形象和消費者的消費信心。
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戴口罩入法,是以法治保障常態化疫情防控的一個重要舉措。這是加強公共衞生工作,統籌推進常態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應有之義。同時,這對於進一步提升餐飲服務衞生質量,更好地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梁修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