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僑網】;
據美國僑報網報道,日前,一家位於紐約皇后區貝賽的車行,由於欺詐華裔顧客遭到紐約州總檢察長辦公室的調查,並被勒令繳納約30萬美元的罰款和賠償金。
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表示,位於貝賽北方大道205-11號的Star Toyota車行使用欺詐、欺騙和非法行為向缺乏英語能力和對汽車銷售不熟悉的華裔顧客兜售二手車輛。詹樂霞説,車行在中文刊物上做廣告,邀請消費者親臨車行,並與經銷店的中文銷售代表會面。銷售人員在與客户建立信任關係後,向客户保證由於共同語言都是中文,客户可以信任銷售員。但事實上,車行通過讓客户簽定比在中文談判中商定價格更高的合同來購買車輛,從而賺取利益。
此外,銷售代表通過在客户不知情或未經客户同意的情況下,為客户添加不需要的售後產品,從而增加了客户的總成本。另外,車行常常無法向買方提供銷售或貸款合同的副本,這使消費者無法察覺車行是如何增加其最終成本。與此同時,車行定期向貸方提交虛假或虛構的個人財務信息,以造成客户難以償還貸款。最後,銷售代表可以利用消費者對汽車銷售不熟悉的優勢,向顧客索要小費,或從消費者那裏獲取現金以支付已經包含在交易中的費用。
詹樂霞指出,最初的消費者投訴是國會議員孟昭文的辦公室收到的。孟昭文感謝並讚揚詹樂霞對其辦公室轉交投訴進行的調查。孟昭文説,利用語言障礙來欺騙移民社區不僅是非法的,而且是可恥的。但這種現象在有文化和語言障礙的移民社區中並不罕見。希望該案例向那些試圖從弱勢羣體中騙取血汗錢的人發出警告。
詹樂霞稱,車行的行為違反了商業行為中的欺詐或違法行為。皇后區紐約最高法院下達命令,判處車行向紐約州繳納10萬美元的民事罰款,並向21名消費者賠償186855美元。有關和解的通知也將在當地中文出版物上公佈,以允許更多的索賠人在90天的時間內提出索賠要求。
同時,檢察長詹樂霞鼓勵所有認為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1日被Star Toyota車行欺騙的華語消費者在線提出投訴,或致電諮詢。(張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