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輛車同時闖紅燈民警被嚇壞,仔細一看監控決定直接集體免罰
11月21日,據寧波公安通報,當車輛在路口處等紅燈時,卻有連續5輛車先後“闖紅燈”,這一行為立即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但這時一輛救護車出現在5輛車的後面,原來這5輛車就是為了給救護車讓行才“闖”了紅燈。最終,交警部門表示對這5名駕駛員的讓行行為應予以褒獎肯定,免於處罰。
延伸閲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在聽到緊急車輛的警笛聲的時候,私家車應當立即減速慢行並注意觀察,如果發現緊急車輛要強行行駛而自己影響到它們的行駛路線時,第一要儘量靠邊;第二不能與緊急車輛搶道爭行。
一般情況下,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所有車輛應該統一向右側變道,空出最左側通道讓特種車輛通行;如果遇到道路擁堵的情況,社會車輛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儘可能向兩邊停靠,空出中間車道,讓特種車輛通行;如果現場有執勤民警,所有車輛一定要服從民警的指揮。
交警提醒:
禮讓救護車是敬畏生命的應有之舉,也是法律規定的強制義務。為救護車等特種車輛讓行是文明、守法行為,因讓行導致的交通違法記錄通常不會被錄入交管系統,如果因為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車輛而造成交通違法行為,可以向公安機關進行申訴並依法撤銷。遇到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請廣大司機朋友們及時避讓,你讓出的是一條“生命通道”!
(原標題:5輛車為給救護車讓路闖紅燈,交通部門對其免於處罰)
來源:綜合新京報我們視頻 新華社 浙江省公安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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