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微信泄密,一定要警惕這幾種心理
近年來,微信泄密問題多發頻發,需要大家在實際工作中引起警惕,並且注意加以防範。
心理是行動的先導,從保密管理實踐和大量泄密案例分析來看,微信泄密行為往往源於一些錯誤的心理認知,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捷徑心理
有的同志只求工作效率,不顧保密紀律,在傳達上級精神和領導指示時,覺得使用微信一鍵發送、靜待回覆的做法省時省力。這種心理,究其根本是把保密紀律當成了工作開展的“絆腳石”,而非保護國家安全利益和個人前途命運的“安全繩”,表面上便捷了工作,實則方便了敵特竊密。
典型案例
2020年,某單位幹部李某通過微信羣傳達1份秘密級通知,案件發生後被處行政記過處分。李某在接受調查時坦言,其單位在外人員有十多個,手頭上事情一多就想走“捷徑”,忽視了保密紀律,現在想來悔不當初。
炫耀心理
有的同志不以保密為責任、卻把知密當“本事”,工作中知曉了外界關注的涉密信息,迫不及待地想在微信羣“爆料”、在朋友圈發帖,明目張膽地把涉密信息“炫耀”出去。這種心理,本質上是虛榮心作祟。為了成為朋友眼中的“消息靈通人士”“圈裏人”,不惜把關乎國家安全利益的秘密信息當成提升個人影響力的資本。
典型案例
2017年,某領域改革方案初步確定,某單位幹部強某看到後覺得涉及圈內好友的切身利益,就私自拍攝方案草稿,通過微信向好友通風報信,被好友發至其單位微信羣,引起瘋狂轉發和熱烈討論,給改革大局造成嚴重干擾。
自恕心理
有的同志在遇到傳達緊急事項或者上級催要材料時,覺得當務之急是想方設法抓緊完成任務,選擇便捷的微信聯繫沒什麼問題,只要自己的出發點是為了工作,即使違反了保密紀律也無傷大雅、情有可原。這種心理,本質上是沒有認清一旦發生泄密問題意味着工作歸零的道理,以致本末倒置、是非顛倒。
典型案例
2019年,某單位幹部廖某使用微信傳達1份機密級的緊急通知,在接受調查時非但沒有悔意,反而覺得自己很冤枉,稱“時間那麼緊,不用微信根本傳達不過來”,直到面對調查人員“為什麼不發動骨幹分頭傳達”“是泄密危害大還是傳達延誤危害大”的質問,才幡然醒悟、後悔不迭。
從眾心理
有的同志看到別人使用微信傳發涉密信息,覺得即使違規了,追究起來也是法不責眾,如果在這樣的“小事”上也規規矩矩,會被別人看成膽小怕事。最終,自己也成為“破窗效應”的俘虜,盲目跟風違反保密紀律。這種心理,本質上是在常見的違規現象面前喪失了獨立思考,動搖了本就不夠牢固的保密意識,被裹挾着“集體闖紅燈”。
典型案例
2021年,某單位幹部遊某值班期間收到1份秘密級通知,想起單位平時用於交流的微信羣裏常有人發送內部信息,便盲目效仿,拍照上傳。案件發生後遊某對調查組説:“以前也學習過微信泄密的通報,但總覺得身邊人這樣發了都沒事,就沒把通報當回事。”
無知心理
有的同志“身在密中不知密”,認為有些秘密信息沒什麼敏感性,發到微信上也無妨;有的同志認為,微信本身採用了先進的安全保密技術,只要點對點傳發信息,就不會泄密;還有的同志認為,自己只是把信息發給同事,不會擴散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事實上,互聯網向來是情報蒐集的重要來源,開放的互聯網社交平台更是各國情報機構監測的重點,信息一經發布就像斷了線的風箏,一傳十、十傳百,傳播範圍完全不可控。
典型案例
2021年,某單位工作人員馮某看到1份新出台的涉密政策文件後,通過微信拍照發給同事時某,並再三交代“別往外傳”。而時某並未遵守諾言,轉而將文件照片發給其他人,最終傳播鏈不斷延長、全面失控,馮某、時某均被嚴肅處理。
旁觀心理
有的同志遵循“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人生哲學,看到微信羣、微信朋友圈傳發涉密信息,覺得若要好心提醒會被當作多管閒事,向組織報告會被當作“背後捅刀子”,只要自己默默“潛水”“圍觀”,追責就找不到自己頭上,至於泄不泄密與己無關。這種心理,本質上是不願得罪人的“老好人”思想,實際上既沒有履行公民保密義務,又助長了亂髮亂傳的不良風氣。
典型案例
2020年,某單位幹部呂某在單位微信羣中傳發涉密信息後,先後被3個微信羣轉發,而這3個羣中近百名同事,竟沒有一人出面提醒制止,默視涉密信息全面擴散。最終,3個微信羣管理員都被追究相應責任。
欲治頑疾,先除心魔。遏制微信泄密問題多發頻發勢頭,要求我們每個人必須從自身做起,心存戒懼,嚴守底線,共同維護國家秘密安全。
來源:保密觀微信公眾號
編輯:張愉
【來源: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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