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休完年假,還可以請事假回家一趟嗎?
作者|灰灰菜編輯
你好軍路,我是一名現役士官,年初將自己今年的探親假已經休完,現在沒有假可用,但是家裏母親生了重病,急需我回家探望,單位告訴我説當年假休完的話就不能再請事假了,我想可以的話從明年的假裏給我扣也行,真的很着急,我該怎麼辦?真的就不能回家一趟了嗎?
答覆(本期由灰灰菜編輯解答):
你好戰友,按照你的實際情況,結合《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試行)》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請假1日以上的人員,軍官或者士兵按照規定已經探親或者休假的,一般不再准假。
因特殊事由需要請假時,正營職以下軍官和士兵由旅(團)級單位首長批准,副團職以上軍官由直接首長批准並報上級首長備案,院校學員由院校首長批准,其假期不得超過10日。
對於特殊事由具體包括哪些,《條令》並沒有做出明確,士兵請事假的審批由旅(團)級首長批准,你如實將情況反映後,具體由單位首長衡量決定。
此前身邊有一例。休完年休假的士官小L,其母親患重病(急性白血病),急需進行骨髓移植,因移植需要匹配,一時也難尋捐獻者,小L與母親全相合匹配移植,客觀上為了救母親非回去不可,單位首長在考慮到實際情況後,批准了其事假。
對於你的情況,如果類似上述案例達到非回去不可的程度,通常在無重大作戰或演訓任務,單位都會批准的。但如果僅是患病,尚未達到非回去不可的程度,根據你的情況及政策規定,一般不再批准事假。
另外,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官探親休假規定》中規範的,士官不得隨意請事假,因特殊事由需要請假的,其請假的時間應在當年假期中扣除;當年已無假期的,在翌年假期中扣除。
故而單位若批准了你的事假,在你當年無探親假的前提下,其事假天數應從翌年的探親假中扣除。如若有新的規定及解釋,可參照新規執行,本文僅供參考。
【來源:軍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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