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起不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典型案例被曝光
本報訊(大連新聞傳媒集團記者巴家偉)3月10日至15日,受不利氣象條件疊加周邊污染傳輸影響,我市出現了一次連續空氣污染過程。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及時發佈黃色預警,啓動Ⅲ級應急響應。應急響應期間,市生態環境局針對重點工業企業、施工工地等大氣污染源應急減排措施落實情況,開展了全方位執法檢查,嚴肅處理違反減排措施行為。
檢查發現,絕大多數工業企業和施工工地能夠積極響應,採取減產、停產涉氣工序,提高治污設施效率,停止土石方作業等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但仍有個別單位未落實應急減排措施,違法生產、違法排污,對大氣環境質量造成負面影響。生態環境部門將部分典型問題予以曝光——
1.海底隧道工程大連港段施工工地未按照應急響應要求停止土石方作業,且未採取防揚塵措施。
2.大連泰山熱電有限公司未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方案對廠內道路進行灑水;爐渣堆未完全苫蓋,廠內揚塵嚴重。
3.大連冰山集團冷凍設備有限公司未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方案,氧/可燃氣切割工序未停產;違規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進行運輸。
4.大連橡膠塑料機械有限公司部分塗裝作業沒有在密閉空間內進行,造成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
5.東北特鋼集團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落實不到位,違規使用國四重型載貨車輛進行運輸,燒結車間DCS系統運行記錄與紙質交班記錄的情況不一致。
6.大連華鋭重工鑄業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落實不到位,鑄造熔煉爐未按要求停產。
7.東海軟管(大連)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落實不到位,成型車間押出機、硫化罐停用數量不足。
8.大連乾瑞祥事業有限公司(鑫邦國際)項目未按照應急響應要求停止土石方作業,且存在使用非道路移動源(剷車)剷土作業情況。
以上典型案例,市生態環境局和相關部門已經立案調查,將依法嚴肅處理。
來源:大連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