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各地相繼出台政策措施,進一步完善重大疾病救治保障制度,減輕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防範因病致貧返貧,築牢民生保障底線。
8月1日起,青海正式施行《青海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方案》,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統一為年度內累計達到12000元,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80%,不設封頂線;對特困供養對象、孤兒、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實施傾斜保障政策,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
江蘇健全重特大疾病醫保和救助制度,加強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控制基本醫保目錄外醫藥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結報後,救助對象在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個人自付費用控制在政策範圍內住院總費用10%以內。
為防止因病致貧、返貧,廣西規定,脱貧地區患有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終末期腎病等30種重大疾病的防貧監測對象和農村低收入人員,在縣域內住院實行“先診療、後付費”,同時優化流程,做到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等報銷環節在窗口一次性辦結。
【來源:陝西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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