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西安市的馮先生在送外賣時,被女顧客家裏的狗咬傷腳踝,他下樓後聯繫公司,公司讓他去找顧客解決,馮先生覺得女顧客一個人在家,自己單獨去不好,就先去醫院打了針,治療一共花了600元。
次日,馮先生找到顧客協商此事,但對方拒絕承認,覺得,是他惹惱了狗,無奈之下他報了警,警方協調後,對方願意賠償200元,但這遠遠不夠,他又聯繫了保險公司,對方則稱咬傷他的是寵物狗不是流浪狗,所以無法理賠。
公司方面則表示,可以支付600元治療費,但是馮先生提出的誤工費、精神損失費公司無法同意,且事情發生後,馮先生一直沒有去公司當面協商賠償問題,多日曠工,已經自動離職。
相關法律規定,飼養的動物如果給其他人造成了侵害,那麼動物的主人或者是管理者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除非可以證明被侵權人存在重大過錯,在這個案例中,女顧客必須支付相關費用,除非她可以證明是馮先生自己招惹了狗才被咬傷的。
從物流公司的角度來看,關於誤工費和精神損失費的請求確實是不合理的,因為這並不包含在工傷賠償裏邊,這屬於人身損害賠償的一部分,應該向狗主人索要,公司應該支付治療費,同時正常發放因傷停職期間的薪酬福利,但馮先生自己不去協商,選擇了曠工,加大了自己維權的難度。
杭州市也有過類似的案例:潘師傅送外賣時被狗咬傷,協商後狗主人給了潘師傅250塊錢,結果潘師傅去醫院打疫苗的時候才知道四針疫苗一共要1000多元,250元遠遠不夠,他再次上門找狗主人協商,結果狗主人拒絕承認潘師傅是被自己的狗咬傷的,潘師傅無奈之下向有關部門報告了情況,城管調查後發現咬人的狗並沒有狗證,於是將狗釦留,主人交了相應罰款後可以把狗拿回去。但狗主人從此消失了,不繳納罰款,也不給潘師傅支付賠償金。
來看一組觸目驚心的數據:濰坊市每年被狗咬傷的人數超過7萬,貴州省每年超10萬人被狗咬傷,50人左右死於狂犬病,濟南市每年2萬多人被狗咬傷,北京市平均每年有10萬到12萬人被狗咬傷,傷人惡犬,已經嚴重威脅到了大眾的健康安全。
想要讓類似的新聞不再重演,需要加強對犬隻的管理,要把相關規定落到實處,可以配備專項犬類執法車,每天在城市內巡邏,對公共場所、公園、廣場內的流浪犬和無證犬進行整治,然後劃撥專項經費,成立專門的收容管理基地,統一飼養這些狗,之後向社會發布認領公告,呼籲大家以領養代替買賣。
還需要廣泛地開展宣傳工作,提升市民文明養犬的意識,可以在城市內全方位無死角地展開宣傳攻勢,播放文明養狗的音頻、視頻,向養狗人免費發放牽引繩、糞便清理鏟,規範他們的養犬行為,對於典型的不文明行為,比如説不按時段遛狗、遛狗不帶牽引繩,可以在本地微博、公眾號上進行曝光。
對於養狗人來説,要真正認識到養狗不是為了一時的快樂,也不是為了拍出好看的照片,而是要為其行為負責,在狗比較小的時候,就要帶它們多出去走走,接觸下外邊的人或物,讓狗不至於過度地敏感,可以減少狗咬人的風險。
狗是有領地意識的,千萬不能讓狗太霸道,如果狗不聽家人的指令的話,就説明在它的潛意識裏,自己才是家的主人,別人來做客或者是送外賣,它會覺得是對自己領地的侵犯,咬人的概率會更高,所以狗太霸道的時候一定要及時干預,必要的時候可以用棍棒教育,讓狗明白自己的地位和身份。
大家是如何看待這一新聞的呢?
來源:都市民生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