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農藥殘留,鋼城通報5件食品案件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李培樂

根據《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在食品藥品執法辦案中落實“四個最嚴”要求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要求,鋼城區通報了2021年9月份查辦的5件食品藥品案件,其中涉嫌農藥殘留超標等問題!

包子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濟南市鋼城區千里香餛飩店經營的捲心菜豆腐包子,經監督抽檢苯甲酸及其鈉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限量。依據《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25元和罰款4900元的行政處罰。

香蕉農藥殘留超標

鋼城區阿蓮百貨店經營的香蕉,經監督抽檢農藥吡蟲啉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40元和罰款5100元的行政處罰。

鋼城區李慶本果蔬店經營的香蕉經監督抽檢農藥吡蟲啉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42.5元和罰款5100元的行政處罰。

飯店採購的姜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濟南市鋼城區富泰莊園飯店採購的姜經監督抽檢農藥吡蟲啉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24.6元和罰款4900元的行政處罰。

綠豆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濟南市鋼城區火焰山燒烤店採購的綠豆芽經監督抽檢4-氯苯氧乙酸鈉不符合國家公告要求,且採購該批次綠豆芽未查驗供貨商的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5.74元和罰款49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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