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發展到今天,槍支仍然是軍隊和平民最常用的武器。在它們漫長的歷史中,沒有人能想出一個合適的和受歡迎的替代品(比如激光槍)。下面列出的十種槍支,你認為它們能代表歷史上最經典的槍支發明嗎?
MG-42機槍
1942年發明的“希特勒的血腥收割”因為其曾在奧馬哈海灘上被用來撂倒美國大兵在世界各地都臭名昭著(奧馬哈海灘,是第二次世界大戰諾曼底入侵的五個登陸區之一。1944年6月6日(登陸日),美國第29和第1步兵師的部隊對其進行了攻擊,他們中的許多士兵在船隻靠近海岸時溺水身亡,或是被部署在海灘周圍高處的德軍的火力所撂倒),但它在俄國被使用時,效果更加殘忍。
它每分鐘能發射1200發8毫米的子彈,足以把一個人切成兩半。這種槍是空氣冷卻的,如果不間斷射擊5分鐘,槍管就會融化。
這就是為什麼德國人手裏有好幾個槍管,而且在60秒內就能換一個新的。
格洛克手槍
格洛克是現代可靠性的終極產品。即使槍管裏進入了沙子,照樣可以射擊。在水下也可以射擊。它通常採用9mm的子彈,但在其它用途的槍支中也可裝填0.40的信號彈和0.45的ACP。它是今天執法者的標準配槍,並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還會是。它幾乎從不卡殼,而且防水,槍身大部分是塑料的。
0.303口徑李-恩菲爾德步槍
英國版的德國毛瑟槍,跟德國的8發彈匣不一樣,是10發的彈匣。英國在1895年將其納入軍隊,作為唯一的步槍一直使用到1957年。士兵們要接受“瘋狂一分鐘”的訓練,直到在60秒內可發射30發子彈,擊中30個目標。需要兩次裝彈,並在不到半秒的時間內來回拉槍栓。
這種步槍的瞄準精度達到1000碼,並在印度(臭名昭著的用於手無寸鐵的平民)、布爾戰爭、兩次世界大戰以及許多其他戰爭中使用。
0.50M2HB勃朗寧機槍
M2HB勃朗寧機槍是迄今為止最令人敬畏的肩扛式彈匣機槍。它的設計理念只有一個:具有摧枯拉巧的力量;絕對力量的聲音十分悦耳。800發子彈在槍口處有14,895尺磅的能量,足以穿透三輛靠近的車輛。曾用一槍就擊落了直升機。
現在想象一下,一挺從彈藥帶源源不斷輸送彈藥的機槍以每分鐘1200發的速度向你噴射火舌的景象。特製的子彈可以輕鬆穿透坦克裝甲。
史密斯和韋斯森29型0.44口徑馬格南左輪手槍
1955年發明的這種手槍因1971年《骯髒的哈利》這部影片而廣為人知,至今仍被認為是世界上最強大的手槍之一,儘管它的鋒芒已經被0.500馬格南手槍、沙漠之鷹0.50AE、0.454加斯爾手槍和其他一些手槍所掩蓋。
但其它手槍所缺乏的是可控性和相對較低的成本。全新的0.44馬格南左輪手槍仍將處於至少800美元的水平,對於左輪手槍來説還是太貴,但相對於其它類型的手槍來講還是非常便宜。射擊時手腕不會扭到,但它可以撂倒大水牛和北極熊。
毛瑟1893型栓式步槍
至少從1824年開始就研究栓式槍機了,當時保羅毛瑟公司為1893年的7毫米子彈的版本申請了專利。它已經成為一個基準,所有的螺栓動作步槍都是以它為基礎,並與之進行比較。有三個主要的槍栓系:李-恩菲爾德、毛瑟和莫辛-納甘特。
在這三種槍栓系中,毛瑟系統是迄今為止世界上使用最廣泛、最可靠、最經得起戰爭考驗的步槍裝置。1893年的毛瑟是第一款型號,而最初的型號目前仍然效果很好。
柯爾特單動式陸軍左輪手槍
作為美國蠻荒舊西部的標誌,發明於1873年的柯爾特0.45左輪手槍,與當時流行的子彈連同彈匣同時更換槍型相比,它在近距離內的精準度很高,迅即流行起來。它的口徑足以打得一個衝鋒的人倒立起來。它現在可以用來獵鹿和黑熊。子彈裏裝填更多火藥甚至可以殺死灰熊。
在其他美國蠻荒舊西部名人中,它和懷亞特·厄普的槍一樣著名。
亨利連發步槍
1860年,本傑明·泰勒·亨利發明了連發步槍,這是所有槓桿式槍機武器的鼻祖,但聯盟和南邦聯都不想使用它,因為他們擔心自己的士兵會開槍太快而浪費彈藥。
它具有革命性的、獨立的0.44口徑彈倉,有568尺磅的阻滯力,足以撂倒一個人。它的彈匣能裝16發子彈,一個優秀槍手每分鐘能發射28發子彈,這比一個前裝式火帽毛瑟槍每分鐘射3發子彈要好得多,而如果任何一方採用這種步槍作為步兵的標準,那一方肯定會贏。
AK-47
AK-47在400碼外都可以精準地完成任務,它是幾乎任何人在戰鬥中通常都需要的,在堅固的可靠性上,AK-47是終極巔峯。除非發生災難性的事情,否則它都可以經受烈火的考驗。你可以讓一輛坦克碾壓它,把它扔到牆上,讓它掩埋在沙子、水、泥裏,然後當你扣動扳機時,它每次都會立刻開火。
曾有一位美軍越戰老兵,1966年的一天,他在穿越三葉叢林時,無意間發現了一支被遺棄的AK-47,無法讓槍栓回到原位。雨水和天氣使它腐蝕得太厲害了。叢林中的木頭在腐爛。但他先把槍放在地上,把槍栓踩開,放入一顆子彈,他準確地朝50碼外的一棵樹開了槍。他再次踩開槍栓,又上了一發子彈,又準確地開了一槍。
柯爾特1911型0.45自動手槍
這把手槍完全和AK-47一樣堅固可靠,是約翰·布朗寧在1911年為柯爾特公司發明的,美軍大兵把它作為配槍。它立即證明了自己在一戰中,以及接下來的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舉世無雙,從那以後它一直是美國軍隊的標配。
但它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功績是,即使是未經訓練的老百姓也容易操控,精確地射擊,使它保持正常發揮狀態,並能得力地自衞。7+1發子彈,非常適合近距離自衞。第二次世界大戰太平洋戰區,士兵們帶着它趟過沼澤地,用手指放在扳機上,然後把它從淤泥中突然間抽出來,精確地發射了全部8發子彈。
唯一需要改進的就是讓它再便宜點。在美國,你得花1000美元買一支。
(您認為世界歷史上最經典的槍支有哪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