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敏要回房子,女教師奪回財產:情感和財產衝突時,我們如何選擇

最近兩天,有兩件事在在網上傳得沸沸揚揚。第一件事:錯換人生28年當事人姚策去世,他名下房產面臨爭奪。

許敏要回房子,女教師奪回財產:情感和財產衝突時,我們如何選擇

第二件事情:遭丈夫背叛女教師奪回上億財產。

許敏要回房子,女教師奪回財產:情感和財產衝突時,我們如何選擇

關於事件詳情,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搜搜,詳細瞭解一下,在這裏就不做贅述。

這裏只想討論一個問題:在我們的生活中,當情感和財產衝突時,我們該如何選擇?

許敏要回房產,就是無情無義嗎?

姚策養母許敏,在得知姚策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子後,想要要回房產,被網友痛批:冷酷無情!

姚策雖然不是你親生的,但也是你辛苦養育了28年的兒子,怎麼説翻臉就翻臉,再説姚策還有孤苦無依的妻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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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網友説:許敏為了給姚策治病,已經到了傾家蕩產、負債累累的地步,現在唯一剩下的就只有那套當初買給姚策做婚房的房產。

姚策去世,28年的感情將無所依託,難道不應該要回屬於自己的房產嗎?

網上曾看到這樣一句話:只有金錢沒有感情那是生意,只有感情沒有金錢那是賠本生意!

根據這種説法,許敏和姚策之間,絕對算不上生意。因為姚策從生下來,就與許敏這個女人聯繫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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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姚策來説,許敏就是他的親生母親;而對於許敏來説,姚策就是他的親生兒子。28年以來,他們從沒懷疑他們之間的母子關係。

這種從一開始就產生的關係,自然得跟別的家庭的母子關係一樣,不用特意説明。

許敏説:“他學的第一個字是我教的,背的第一首詩詞是我教的,他第一次學走路也是我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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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過媽媽的人都知道,要把一個嗷嗷待哺的小嬰兒,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大,還要教他吃飯、睡覺、穿衣服、走路、説話等等一系列活動,是一件多麼不容易的事情。

記得我兒子剛出生那幾個月,我幾乎沒有好好睡過一晚上,即使剖宮產的傷口疼得要命,但一聽到孩子有動靜,總是第一時間驚醒,爬起來餵奶、換尿布、抱着哄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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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晚累得精疲力盡,渾身打顫,但還是要堅持,因為在所有媽媽的心中只有一個信念:我是他的媽媽,是他來到這個世界上,第一個可以信任的人,我不照顧他誰照顧他?

可以説,在孩子剛出生那幾個月,每個媽媽都靠一口仙氣兒支撐着!

所以,我在想,當我兒子長大了,找老婆了,我是一定要吃醋的。費盡千辛萬苦養大的一個兒子,竟被你這黃毛丫頭三下五除二就給騙走了?開個玩笑!我的意思是,養兒太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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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敏在採訪中淚流滿面,只有當過媽媽的人,才能理解她那份痛徹心扉的傷感。

姚策的養父是軍人,平時都在部隊,許敏是軍嫂,家裏的大小事,關於孩子的一切都得靠她打理。

以前每月幾百塊工資的時候,每個月還得給姚策買一千多塊錢的藥。上學了,幼兒園、小學、初高中都選最好的。為了姚策,又把學區房賣了。

可以説,關於母愛,能給的許敏都毫無保留地給了姚策。忽然間,你説,他不是我的親生兒子,換了誰,恐怕都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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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歸痛,但痛定思痛之後的許敏還是理智的:兒子既然已經不是我的了,親生父母也不願割肝救治,這個兒子註定終將失去。這份感情終將隨着姚策的離世,成為過去時。

28年的含辛茹苦,最後卻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可是許敏的生活還得繼續呀,她已經因為姚策痛苦了前半輩子,後半輩子怎麼着也應該有所改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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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可以改善生活的,也只有那套房子了。如果房子再要不回來,人財兩空,天地動容啊!

要回房子,也是許敏唯一能做的,將傷害降到最低的一種選擇。人不在了,房子還在,至少心裏還有點念想,有點安慰。

所以,許媽媽做出這樣的決定也是無奈之舉。於情,她不忍心讓姚策為難和痛苦,於理,28年的心血付之東流,房產是她這些年來僅剩的一點財產,理應屬於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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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一點來説,她沒有捨棄感情,她只是不想失去更多。她這更不是無情,因為這是她應得的。

我想,許母拿不拿得回房產,她對姚策的愛始終是難以割捨的,那可是她疼了28年的心頭肉啊,不是説斷就能斷的。

在這一事件中,感情和財產並不衝突,感情還是感情,姚策愛許敏,許敏也愛姚策。財產還是財產,不會因此失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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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女教師法制維權,四審四勝,奪回上億財產

再來看另一件事:女教師遭丈夫背叛通過法律途徑,從小三手中奪回上億資產。

簡述一下事情經過:益陽中年女教師和丈夫結婚,育有一個女兒。早年間,女教師借錢幫助丈夫創業,主要是承包一些工程什麼的。

雖然丈夫總是失敗,但她仍然不離不棄,還替他照顧老人孩子。但當男人生意逐漸做大,身價上億之後,竟然揹着她偷偷找了個小三,還生了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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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師知道後,就去青島查,結果被小三找人打了一頓,丈夫到派出所説是家事不了了之。隨後,丈夫還夥同小三把財產轉移了出去。

女教師氣憤不過,通過四次上訴奪回了本該屬於她的上億財產,還讓丈夫和小三因重婚罪入獄。

這位女老師説,當她被丈夫遺棄,被小三毒打之後,想死的心都有了。但想到女兒,她改變了想法,自己一個人整理了上萬頁的卷宗,經過四次審判四次勝訴,終於打贏了這場官司,拿回了本該屬於自己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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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大詩人劉禹錫在他的《竹枝詞·山桃紅花滿上頭》中有這樣兩句詩:“花紅易衰似郎意,水流無限似儂愁。”

説的是男人的情感雖然熱烈,但是容易凋落,轉瞬即逝; 女人的情感雖然不那麼熱烈,但卻如江水一般源遠流長。

美國心理學博士約翰·格雷曾在他的《男人來自火星,女人來自金星》一書中,有這樣一段描述:

“有人説,男人就像桃子,女人就像是雞蛋。男人外表很軟,裏面很硬,要慢吃慢嚼;女人外殼很硬,裏面很軟,要輕拿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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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和女人由於思維方式的不同,對待感情的態度也不同。男人追求刺激,女人則追求永恆。

所以,有些男人在功成名就之後,逐漸在紙醉金迷中迷失自我,從而也忘記了曾經與他風雨同舟的糟糠之妻,對她不管不顧。

都説人心都是肉長的,可有的男人的心,比石頭還硬。

都説夫妻過日子都是先苦後甜,可有的男人讓妻子陪她吃苦,等到享受的時候,他卻自個兒獨享甜頭。

這樣的故事,影視劇裏很多,現實生活中也很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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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我倒是支持益陽女教師的做法:拿起法律的武器,堅決捍衞自己的權益。

在這個世界,你的東西我可以不要,但是本該屬於我的東西,鳩佔鵲巢的人休想拿走!

所以,在婚戀生活中,如果感情已經破裂,愛情無可挽回,過錯方又不是自己,那麼,應該將損失降到最低,該屬於自己的財產必須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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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只有這樣,犯錯的一方才會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接受應有的懲罰,也只有這樣,自己才能維護自己的尊嚴。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但魚或熊掌必須要得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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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 語

今天説的兩案例,一個是親情和房產,一個是愛情和財產。説的都是情感和財產的事情。

當這兩者有衝突的時候,如何選擇,不能一概而論。但是有一個原則:將傷害降到最低!

人生而為人,人人平等,不能因為錯付的情感委屈了自己,更不能因為別人的過錯,丟失了自己的尊嚴!

一句話:財產和感情可以兼得最好,不可兼得,至少要得到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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