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18批次藥品不合格!涉及“川貝清肺糖漿” “止咳桃花散”等

由 不新伏 發佈於 綜合

國家藥監局發佈最新通告

涉及“川貝清肺糖漿”

“止咳桃花散”等

17家企業生產的

18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




  • 經黑龍江省藥品檢驗研究中心檢驗,標示為內蒙古凱蒙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複方鋁酸鉍片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重量差異。

  • 經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檢驗,標示為武漢東信醫藥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1批次鹽酸特拉唑嗪片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溶出度。

  • 經雲南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武漢鑫瑞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川貝清肺糖漿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微生物限度。

  • 經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陝西利君現代中藥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次止咳桃花散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鑑別。

  • 經湖北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安徽戊庚中藥飲片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1批次蒼朮(麩炒蒼朮)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包括性狀、鑑別、總灰分和含量測定。

  • 經甘肅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河南華夏藥材有限公司、湖南柳城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次柴胡(醋北柴胡)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雜質;標示為湖南華夏湘眾藥業飲片有限公司、遵義市銀花葯業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次柴胡(醋北柴胡)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性狀。

  • 經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檢驗,標示為遼寧福順堂藥業有限公司、安徽惠豐國藥有限公司、湖北時安飲片藥業有限公司、陽春八方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廣西達紅藥業有限公司、四川省泓圃藥業有限公司、貴州中恆中藥有限責任公司、陝西鐸耀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8批次桑葉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性狀。

對上述不符合規定藥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要求相關企業和單位採取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等風險控制措施,對不符合規定原因開展調查並切實進行整改。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相關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組織對上述企業和單位生產銷售假劣藥品的違法行為立案調查並按規定公開查處結果。


18批次不符合規定藥品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