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朝外市場街路側停放的沒牌車,被舉報了!

由 司馬盼香 發佈於 綜合

停在路邊的車子因變造號牌而遭市民積極舉報的情況,已經不勝枚舉。近期,又有多輛轎車因停放路旁時被市民發現存在變造嫌疑或遮擋號牌,被市民通過“隨手拍”舉報給交管部門。

2月26日,市民通過隨手拍平台反映,在朝陽區電子城南區衚衕對面,一車涉嫌變造號牌。

朝陽交通支隊機場大隊立即開展調查。民警對比舉報視頻和車輛登記信息,發現該車號牌由“冀F*U”變造為“冀F*9”。民警隨即電話聯繫了該車所有人。

3月2日,交警在涉事駕駛人李某某的工作地,查獲涉事車輛及司機李某某。經查,由於未辦理進京證,李某某為躲避監控,便將車輛號牌變造。李某某現已因使用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5000元,駕駛證記12分,並處行政拘留15日。

3月4日,市民通過隨手拍平台反映,在朝陽區朝外市場街附近,一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

朝陽支隊呼家樓大隊立即開展調查。民警通過網民提供視頻中的車輛線索,確定該車登記信息,並通知車主韓某某,責令其到交通隊接受調查。

3月5日,韓某某來到交通隊。經查,該車未按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韓某某為躲避監控,將車輛號牌拆卸下來。最終,因實施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上路行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違反規定臨時停車的違法行為,韓某某被處以罰款600元,駕駛證記15分。

3月2日,網民反映3月1日17:20,在西三環內環往麗澤路出京方向匝道上,一車壓導流線行駛。

豐台支隊豐北大隊立即開展調查。民警通過網民所提供的車牌號,調取車輛登記信息,電話聯繫車主賈某某到交通隊接受處理。3月3日,賈某某來到交通隊,承認了其交通違法行為,民警依法對其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0元,駕駛證記3分。

3月5日,網民反映,當天早晨6點40分,在西四環嶽各莊橋靛廠路出口處,一車從出口駛入主路。

豐台支隊豐北大隊立即開展調查。民警通過車輛登記信息,電話聯繫車主,告知其儘快讓駕駛員到交通隊接受調查。

3月6日,違法行為人王某到交通隊接受處理。因實施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違法行為,王某被處以罰款100元,駕駛證記3分。

(原標題:朝外市場街路側停放的沒牌車,被舉報了!)

來源:北京日報客户端|記者 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