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委員、中國政法大學原副校長當庭認罪

今天(11月25日),遼寧瀋陽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委員於志剛受賄一案。 瀋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3年至2017年,被告人於志剛利用擔任中國政法大學教務處處長、副校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691萬餘元。

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委員、中國政法大學原副校長當庭認罪

今年6月2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委員、中國政法大學原副校長於志剛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於志剛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紀法底線,違背師德師風,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接受他人安排的宴請、旅遊;組織觀念淡薄,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公權私用,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於志剛既是中國政法大學的領導幹部,也是刑法領域的資深專家。這樣一名法律人,竟然知法犯法,走向腐敗之路,實屬不該。如今,於志剛出庭受審,也必將受到法律的公正裁決。

於志剛案發人深省,給高校領導幹部敲響了警鐘。近年來,反腐利劍頻頻指向高校,不乏有名牌大學曝出腐敗問題。為人師表者成為法庭上的被告,教訓極其深刻。

2019年9月7日,西安交通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張漢榮被"雙開"。經查,張漢榮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借用業務關聯企業車輛;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友經營活動謀利,縱容、默許親屬向業務合作方借款;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

2020年1月8日,中國傳媒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蔡翔被“雙開”。今年7月8日,北京師範大學黨委原書記劉川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高校腐敗的危害不容小覷,對校園風氣、教育事業的發展都嚴重不利。中紀委網站曾發文指出:“要深入推進高校全面從嚴治黨,認真落實黨委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強化嚴的氛圍,加強權力運行監督制約,嚴肅查處腐敗問題,形成有力震懾,切實防範廉潔風險,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高校領導幹部違紀違法行為,除了其自身墮落的因素外,監督乏力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基於此,紀檢部門將增強對高校幹部的監督力度視為工作重點。當下,高校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正不斷推進,巡視工作也在有序展開,這些都將推動高校反腐與廉政建設更好開展。

保持清正廉潔,是教育工作者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打造乾淨、健康的校園文化,高校領導幹部還需從自身做起,切實擔負起表率責任。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新華社等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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