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的一起合同糾紛,讓他在追款路上處處碰壁,直至遇上耐心負責的盛法官,以融情入理的溝通慢慢打破僵局,有力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這一封手寫的感謝信,是最擲地有聲的讚許......
日前,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收到一份特別的感謝信:“盛法官在接待來訪者的同時,多次利用空隙時間給雙方作思想工作,使雙方的差距越來越小。中午吃飯時間早過了,可盛法官和他科室的幾位同志依然陪伴着我們,期待着我們,勸慰着我們......眼看快下午一點,我和被執行人終於達成共識,並在執行和解筆錄上簽字。”
寫信人杜某某是一起保證合同糾紛案件的申請執行人,因被執行人李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判決內容,申請執行人於2018年4月23日向鼓樓法院申請執行。在執行過程中,鼓樓法院依法查封被執行人及其配偶名下位於徐州鼓樓區豐財一巷的房地產,在勘察房屋之後,房屋共有人以案件事實有誤、拍賣房屋詢價價值過低等理由提出執行異議及執行異議之訴;而在執行異議被駁回之後,又遇到今年的疫情,房地產行情不景氣導致第一次拍賣以無人競買而流拍。按照正常程序,第一次拍賣流拍的房屋會啓動第二次降價拍賣,可是案件承辦法官盛如虎考慮到,該房產本就為老舊房產,也沒有較好的地理位置和學區,如若再次降價進行拍賣,即使成交,房屋交易價值也會大大降低;且若以二拍價格成交,再扣除共有人的份額,留給申請執行人的案款很難償還本案執行本息。這將導致“三輸”的局面,申請執行人無法拿到全部執行款,被執行人唯一房屋被法院以較低價格拍賣,執行案件也無法做到真正的案結事了。
因此,本案承辦法官從早上九點至下午一點,連續不斷地給執行雙方做思想工作,這份真誠打動了被執行人,申請方對此也表示理解,最終雙方將拍賣房產的協議改為一份分期付款的和解協議。本案既兑現了申請人的“真金白銀”,又最大限度避免了強制執行唯一一套房產對個人家庭造成的不利影響。
“向貴院表示最誠摯的謝意”,簡短的話語中飽含着對執行幹警司法為民的感激。充滿温情的一封感謝信,是司法為民的生動詮釋,不僅流露出羣眾對法院幹警的信任與褒獎,也是對法院幹警的督促和激勵,激勵幹警公正司法、熱情服務,努力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來源: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
【來源: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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