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責協同”優化龍灣基層生態

“針對龍灣規劃建築設計院落實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問題,現已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併發出監察建議書責令整改。為進一步壓實責任鏈條,建議區委主要負責人對該院主管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這是近日龍灣區紀委根據該區“四責協同”機制要求,向龍灣區委主要領導提出的建議意見。今年以來,該區紀委提交的5條建議,龍灣區委均予以採納落實。

為加快構建全面從嚴治黨“四責協同”機制,龍灣區結合本土實際,研究出台了《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四責協同”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試行)》和責任清單,設置黨委(黨組)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清單、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清單共23條,並針對如何強化4個責任主體間的橫向協同協作與縱向傳導貫通,提出了明確的聯動舉措和路徑要求。

同時,該區還配套創新出台了“三告知兩承諾一報告”制度,通過多種方式,對問題內容向相關單位黨委(黨組)、分管聯繫區領導、行業主管部門“三告知”;明確在收到“三告知”意見5個工作日內,責任人要向責任單位作出整改承諾,責任單位要向紀檢監察組織作出整改承諾;同時責任單位要在規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將相關整改落實情況向作出告知的紀檢監察組織報告。

“指出的問題是什麼,整改的成效如何,都將作為該區相關單位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核的重要依據。通過責任內容的清單化晾曬和‘發現問題、告知問題、整改問題’的閉環管理,進一步倒逼被告知單位黨委(黨組)壓緊壓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從嚴從快抓好有關管黨治黨問題整改。”龍灣區紀委區監委負責人表示。

截至目前,該區紀檢監察組織已經通過向26家單位作出“三告知”,督促落實整改措施76條,52個問題得到有效整改。

來源:浙江日報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718 字。

轉載請註明: “四責協同”優化龍灣基層生態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