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構建基層政法工作體系 凝聚基層政法工作合力

由 解洪海 發佈於 綜合

構建基層政法工作體系 凝聚基層政法工作合力
——專訪樂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廖磊


樂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廖磊 樂山市委政法委供圖

本報全媒體記者 鞠天敬
2019年1月,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其中一個亮點是創設鄉鎮(街道)政法委員制度。今年2月,《四川省貫徹〈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實施細則》出台,進一步明確了鄉鎮(街道)政法委員配備要求及主要職責任務。
為推動《條例》和我省實施細則落地見效,激活鄉鎮(街道)政法委員制度,省委政法委加強統籌協調,積極與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等部門溝通聯絡,研究解決配備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指導推動各地切實抓好落實。各市州加大探索創新力度,推出了一批有特色的實踐經驗和制度成果,有效推動了鄉鎮(街道)政法委員制度在四川落地生根,提升了鄉鎮(街道)政法委員履職盡責能力和基層治理法治化水平。即日起,本報將推出系列報道,通過7個市州的具體實踐,展現各地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和我省實施細則,選優配強用好鄉鎮(街道)政法委員隊伍,推動黨管政法向基層延伸、提高基層政法工作水平的積極作為和取得的成果。
鄉鎮(街道)政法委員制度經過一年多的實踐,樂山市採取了哪些具體措施推動鄉鎮(街道)政法委員隊伍建設工作?鄉鎮(街道)政法委員隊伍建設總體情況如何?下一步有哪些工作打算?帶着這些問題,記者專訪了樂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廖磊。
四川法治報:樂山市在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和我省實施細則方面形成了哪些制度、機制?
廖磊:我們始終堅持問題導向,確定了建立健全“1+N”政法工作制度體系的思路。“1”即為1個貫徹落實綱領性文件,制定下發《樂山市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及省委實施細則的責任分工方案》,細化26項具體措施。“N”即為:建立健全若干項貫徹落實配套制度機制。在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絕對領導方面,修訂完善全委會工作規則、全委會議事規則、請示報告重大事項規定、年度述職制度等;在維護社會穩定方面,修訂完善不穩定因素排查調處工作、維穩信息預警處置工作等暫行辦法,正在制定社會穩定形勢研判工作機制;在平安建設方面,建立平安建設協調機制及配套制度,建立“網格長+專職網格員+兼職網格員”的網格化服務管理機制和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協調中心實體化運行機制;在加強政法隊伍建設方面,修訂完善違紀違法問題信息溝通制度、黨風廉政建設聯席制度等。
四川法治報:樂山市採取了哪些具體措施推動鄉鎮(街道)政法委員隊伍建設工作?
廖磊:市委政法委主動作為,強力推動鄉鎮(街道)政法委員配備工作。全市132個鄉鎮(街道)黨委全部配齊政法委員,其中:專職105人、兼職27人;平均年齡為40.1歲、本科及以上學歷佔73%。
高位謀劃,實現全面配備。市委常委會專題研究,將配備工作納入市委第一季度重點督查事項。市委政法委主動與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溝通對接,多次專題研究配備事宜,督促推進鄉鎮(街道)政法委員配備工作。
明確職能,找準工作定位。認真落實中央政法委出台的《鄉鎮(街道)政法委員職責任務規定》,制定了《樂山市鄉鎮(街道)政法委員職責任務(試行)》,對統籌基層政法力量、加強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加強鄉鎮(街道)綜治中心管理等工作進行了細化。
加強培訓,持續提升能力。市委政法委積極與市委組織部、市委黨校溝通,將政法委員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政法幹部教育培訓計劃,並於7月舉辦了首期政治輪訓班。
四川法治報:樂山市鄉鎮(街道)政法委員隊伍建設總體情況如何?取得了什麼樣的實效?
廖磊:我們以配備鄉鎮(街道)政法委員為契機,全面整合政法委員、社治專幹、派出所所長、法庭庭長、司法所所長、人民調解員、綜治隊員、網格員等基層力量,持續推動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完善推廣“一村一輔警”“一村一法律顧問”等工作機制,構建起上下貫通、權責明晰、運行順暢的基層政法工作閉合體系,凝聚起基層政法工作的強大合力。
以建好用好管好綜治中心這個平台,統籌抓好基層政法各項工作。鄉鎮(街道)政法委員堅持綜治中心與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一體化運行,逐步實現各類矛盾問題由綜治中心統一受理、網上派單,“點對點”“鍵對鍵”推送至相關部門予以解決處理。
以試點創建工作為載體,紮實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目前,樂山市已成功申報首期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城市。鄉鎮(街道)政法委員用好用足用活“黨建引領、街道吹哨、部門報到”的工作機制,形成問題聯治、矛盾聯調、工作聯動、平安聯創的良好局面。
以推動長效常治為重點,堅決奪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全面勝利。鄉鎮(街道)政法委員聚焦“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整治涉黑涉惡勢力把持基層政權”等方面工作,推動“治亂”成效向基層延伸,全面淨化社會環境。
以個案防控工作為抓手,切實加強矛盾糾紛多元化解。鄉鎮(街道)政法委員充分發揮基層工作優勢,加大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力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層。
四川法治報:請結合樂山市的實際情況,談談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廖磊:當前,正值樂山市全力以赴推進“旅遊興市、產業強市”戰略,加速融入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時期,進一步發揮鄉鎮(街道)政法委員在基層社會治理、維護社會穩定、網格化服務管理等方面統籌協調、推動落實的主力軍作用,夯實基層政法工作基礎,對於加快推進平安樂山建設、法治樂山建設具有更加現實重要意義。我們將繼續上承上級精神、下接樂山地氣,推動鄉鎮(街道)政法委員履職盡責。
聚焦三大重點,進一步明確鄉鎮(街道)政法委員“幹什麼”。進一步細化政法委員作為鄉鎮(街道)政法工作的組織者、推動者、落實者的職責任務,由其統籌協調鄉鎮(街道)政法單位依法行使職權。
建立四項制度,進一步明確鄉鎮(街道)政法委員“怎麼幹”。通過建立落實工作例會、重大事項會商、工作問責、請示彙報制度,推動鄉鎮(街道)政法委員履行職責使命。
規範五類方式,進一步明確鄉鎮(街道)政法委員“如何管”。明確年度考核通過採取平時積分、個人述職、民主測評、實地查看、談話瞭解五類方式,邀請村(居)民代表、黨員、村(社區)常職幹部、網格員、人民調解員五類人員參加綜合評價,並將考核結果作為幹部評先選優的重要依據,全面激活鄉鎮(街道)政法委員的幹事熱情。

【來源:四川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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