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國兩會,多位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提高男性共同撫養責任:將陪產假與產假合併,夫妻合休;對於用人單位侵犯員工陪產假權利的行為規定懲罰性條款;酌情推出夫妻共用產假制度,提高男性共同撫養責任等舉措。
這些建議獲得了民眾的歡呼叫好,最直觀的感受是,不論延長女性產假到6個月,還是增加男性陪產假,都有利於夫妻雙方更好地承擔起撫育下一代的責任。但目前一些男性享有陪產假的省份,陪產假最多也只有15天,而產婦還沒坐完月子假期就結束了。
生娃不是女性的單方責任,但客觀上,生育的壓力大部分壓在女性頭上。對於媽媽們來説,除了家庭共同面對的養娃成本之外,還有額外的負擔——生理上的創傷、職場上的性別歧視、經濟收入的減少、事業發展的瓶頸等家庭與工作的多重壓力,以及這一切付出可能得不到等價的認可。
不只一次聽到媽媽們講述帶娃的艱難,一個媽媽抱怨説,她最討厭聽到的就是丈夫説“我來幫你”,又不是我一個人的娃,為什麼是幫?“幫”這個字,很誠實地反映出家庭一方的認知,一來,在傳統性別分工中,帶孩子是女人的天職,男人如果能幫忙,就會被誇讚是“好爸爸”;二來,媽媽在哺乳期的作用更加突出,這樣客觀上“主角”和“配角”的分工,也讓爸爸們自我定位為“幫把手”的角色。
類似的吐槽在網上已經被標籤化為“喪偶式育兒”。它一定程度上形象地總結了部分家庭的現實矛盾,但也如同性別戰場的“手榴彈”,無差別地攻擊難免造成誤傷——那些努力盡責的爸爸們會覺得自己的付出不受尊重,那些想帶娃卻因為工作沒有時間和精力的父親們會覺得自己受了夾板氣。所以光口頭批評指責是不行的,還需用實際行動給男性參與撫養的機會。讓男性跟女性共休產假,可以讓有心無力的爸爸們不用在家庭和工作之間掙扎,也可以讓一些用“上班”來逃避撫育的男性失去推脱的藉口。
提高男性撫養責任,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分攤女性的生育成本,減少社會上對育齡女性的歧視和偏見。這些年,女職工的勞動保障得到了全面提升,包括全額帶薪產假、懷孕和哺乳期不得辭退、國家和單位共同分擔生育津貼等。但不能不承認,這些關愛女職工的做法卻因為迫使企業增加了女職工的用工成本,而在現實中遭遇了某種反彈。職場歧視之牆堅固且隱蔽,一些企業不公開聲明只招男性,實際卻把女性的簡歷篩掉,不公開反對女性升職加薪,但重要崗位卻傾向於男性。提高男性撫養責任的建議,一定程度上會減少男員工的優勢——對單位來説,男女都要休產假,都要顧及家庭,用工成本的差距小了很多。這有利於減少性別歧視,避免既有的保障女性權益的政策法規空轉。
不過,目前男性陪產假並沒有寫入《勞動法》,還只是停留在各地《計劃生育條例》中,所以有的地方有假,有的地方沒假,有的單位遵照執行,有的單位視而不見。因此,如果要真正落實陪產假,就得像保障女性生育權利一樣,將其寫進法律強制執行,還要有相關罰則,否則,這些建議就可能只是呼籲了。
(作者 馬青,摘自“光明網”)
找記者、求報道、求幫助,各大應用市場下載“齊魯壹點”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壹點情報站”,全省600多位主流媒體記者在線等你來報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