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竹筍1萬元,
十根就是10萬元?
4月4日,有網友爆料稱,
一個户外旅行團到
四川成都蒲江縣成佳鎮遊玩時,
私自採挖竹筍後,
村民要其高價賠償。
網友還拍攝了一段現場的爭執視頻。視頻中,有遊客挖竹筍後被當地村民發現並阻攔,網友稱,他們採挖的竹筍大約有五六十斤,希望稱重後按市場價賠償,但在場村民要求挖一根竹筍賠償一萬元。
官方回應:竹筍損失在1000斤以上
4月5日晚,蒲江縣成佳鎮人民政府認證官博@天府茗門茶鄉成佳 發佈了情況説明:
關於遊客挖取農户竹筍引發糾紛一事,經成佳茶鄉景區管委會調查:4月4日,某户外旅遊公司組織150名遊客到我景區徒步遊。途中游客進入成佳鎮同心社區3社一楠竹林挖竹筍。
該竹林業主張某發現竹筍未經同意遭大面積挖採,遂上前阻止並報警。
經派出所和鎮村幹部現場查看,約1.5畝竹筍受損,農户和旅遊公司共同認定竹筍損失在1000斤以上,最終協商由公司賠償1500元。
私挖竹筍遭索賠“1根一萬元”
網友拍攝的視頻中,在一處竹林位置,一名年輕小夥被攔在路邊,旁邊站着三四個當地村民。雙方圍繞“十根筍子賣10萬元”引發了爭議,“用錢解決?經濟問題不要上升到刑事問題。”
這起原本是圍繞竹筍被採挖引發的口角之爭,卻因為網友拍攝的視頻,一時間引發軒然大波。
有網友認為,村民“一根竹筍一萬元”的要價過於離譜,有敲詐勒索的嫌疑,大部分網友則指出,這個旅行團遊客未經他人允許,私自挖竹筍的行為已經涉嫌盜竊,除了賠償其實還要承擔法律責任。
4月6日,記者與涉事村民取得聯繫,村民告訴記者,關於此事希望記者和當地政府和派出所溝通,“你們找政府,我們沒啥好説的。”隨後,記者又與成佳鎮政府取得聯繫,一名政府辦公室值班工作人員告知由於當天自己並未在場,“是有這麼一件事,建議到我們現場瞭解。”
記者注意到,此前,當地村民在政府和派出所的介入協調下,達成了一份賠償“協議”,協議中提到,今已經收到某某户外旅行團誤挖竹筍賠款1500元,備註署名為張某某。
涉事旅行團回應:遊客挖折耳根不小心挖到了別人地裏
記者聯繫到了當天與村民爆發衝突的涉事俱樂部的一名線路“負責人”,對方向記者確認了自己曾參與了協商賠償1500元的事實,並稱最開始村民要求賠償5000元。這名負責人告訴記者,當天遊客採挖竹筍的地方,在附近本身就有很多野生的植物,“一些荒地一些路邊上,都有挖折耳根啊、挖野菜的,我們有些就在那裏挖,挖着挖着就挖到別人地裏去了。”
遊客採挖的新鮮竹筍
這名負責人也向記者還原了當天的部分細節:這條線路是以參觀茶園為主,在茶園附近有很多折耳根,我們有些客户會去挖折耳根,在徒步走路的時候,看到前方有一片竹林,是筍子林,然後他們就進去挖了。”這一幕被村民發現,在場的旅行團領隊稱願意以高出市場價的價格來買這些竹筍,也願意去承擔賠償,後面就出現了網傳視頻的衝突場景。
律師解讀:遊客行為涉嫌盜採盜挖
而對於村民和遊客的不同行為,四川一上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林小明律師告訴記者,從目前的實際情況和經過而言,遊客未經村民同意就採取私自採挖竹筍的行為,已經涉嫌盜採盜挖,“有偷竊的嫌疑及基本事實為證,但這種行為是否夠得上盜竊罪,還需要從採挖的竹筍的價值以及遊客是否認識到該竹筍屬於有主物來進行綜合評定。”
林小明説,就遊客所採挖的竹筍數量,以及當地竹筍的市場價格來看,遊客的採挖行為可能夠不上違法犯罪,雙方應當採取協商的方式解決此事,本着各讓一步的誠意來解決糾紛,當地警方及政府部門出面進行協調,雙方最終達成賠償1500元的解決方案相對而言還是比較合理。
林小明律師認為,村民要求每根竹筍賠償一萬元的行為,從現場可以看出,可能屬於是“氣話”,但是如果村民堅持並且採取脅迫等強硬手段,最終要求遊客按照每根竹筍一萬元,或者遠遠超出市場正常價格的金額索賠並得以實現的話,那麼村民的行為才可能夠得上是敲詐勒索罪。
律師提醒,在遇到類似衝突的時候,各方均應當採取理智的方式,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則進行協商解決,避免意氣用事從而使得事情向不可挽回的惡劣方向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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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封面新聞、四川日報、網友評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