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執行幹警眼皮底下轉移財產,法院:實刑!
本文轉自【浙江天平】;
看到執行幹警上門
他趕緊掏出手機
給家人轉賬2萬元
還將銀行卡密碼偷偷告訴她
……
被執行人潘某微信轉賬界面
殊不知,他自以為的“小聰明”
其實,早已被看穿!
近日,松陽縣人民法院法院一審判決,被執行人潘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欲“瞞天過海”
被執行人潘某和申請人張某出資份額轉讓糾紛一案,經二審終審後,潘某本應支付給張某110餘萬元及利息,然而潘某非但不履行,還在強制執行期間,外出躲藏逃避執行。
今年1月6日,執行幹警接到線索,常年不在家的潘某終於“回家了”。得知幹警上門,自覺無法走脱的潘某一直躲在房間裏。期間,他的兒媳出入他房間的舉動,引起了幹警的注意。
手機裏藏“貓膩”
幹警不動聲色,先將潘某帶回法院調查。在談話室,當幹警出示搜查令,要求潘某交出手機時,潘某突然一怔,變得十分抗拒,一同而來的妻子徐某一把搶過手機藏在衣服裏拒不交出,言辭十分激烈。
二人此舉,更加證實了幹警的猜想:手機裏必有貓膩 。經過進一步調查,最終,潘某老實交代,自己早上在房裏先是通過微信轉賬給兒媳2萬元錢,再讓兒媳拿着自己銀行卡去把剩餘錢取走。
當日,潘某夫妻兩人因抗拒執行被司法拘留。之後,執行幹警通過調查其微信、銀行卡賬單,並約談相關當事人後發現,潘某多年來從事“包工頭”一類工作,具有相當收入,僅2020年收入將近17萬元,還不包括銀行轉賬,現金收入等,有涉嫌拒執犯罪的可能。1月22日,松陽法院將涉嫌犯罪相關線索移送公安機關調查。
移送拒執嚴處罰
2021年5月,松陽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經審理查明:2008年,潘某因拖欠117萬元及利息被申請強制執行,其一直躲避不見逃避執行。從判決生效至2020年12月,潘某一直在建築行業從事工程項目,但其所得收益至少69萬元均用於其他用途。2021年1月6日,松陽縣人民法院執行人員到潘某家中執行時,潘某以微信轉賬的方式將2萬元轉給其兒媳張某,潘某的上述行為致使生效判決不能執行。
法院認為,被告人潘某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應當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追究其刑事責任,松陽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
温馨提示:
“老lai”們不要再抱有僥倖心理
任何套路終將被識破
積極履行才是唯一的出路!
來源:松陽縣人民法院、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