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RCEP涉及的701條約束性義務有613條可以立即實施

封面新聞記者 代睿

3月25日,商務部副部長王受文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中涉及的701條約束義務,目前已有613條可以立即實施,佔全部的87%。其餘13%的條目也將在實施前可以準備到位。

王受文在吹風會上介紹,在相關部門共同努力下,我國已正式核准協定。RCEP成員國決定每2個月左右就召開一次RCEP成員國的聯合委員會會議,通報各自國內核準的最新進展。目前,所有成員方均表示,將爭取在年底前完成核準程序,目標是推動協定在2022年1月1日生效。

據介紹,商務部會同相關部門,梳理了協定中涉及的701條約束性義務,包括關税減讓、海關程序簡化、原產地規則技術準備、產品標準、服務貿易開放措施、投資負面清單承諾、知識產權全面保護承諾以及行政措施和程序合規等廣泛領域。

王受文表示,中方對生效實施內部準備工作高度重視,財政部會同相關部門,已完成中方內部關税承諾錶轉換工作,海關總署也開始起草RCEP原產地實施管理辦法,將按照6個月的要求完成國內實施各項技術準備,配合對外磋商工作同步開展,保障協定生效即可實施。

商務部:RCEP涉及的701條約束性義務有613條可以立即實施

3月25日,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封面新聞記者代睿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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