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都》:姑娘,即使沒有家暴、出軌、嗜賭,這種男人也不能嫁
今天看了一部香港電影《金都》,一個很有意思的觀察是,專業影評們都在深刻解析陸港文化差異、解析女性男性視角差異、解析自由與婚姻的關係,之類之類。
但是廣大彈幕君,只有整齊劃一地膚淺吶喊:姑娘啊,這種男人不要嫁啊!
今天,我就只想膚淺地説説,到底什麼男人不能嫁?
《金都》是香港女性導演黃綺琳的電影處女作,她在30時歲對結婚這件事有了一些特別的反思,然後拍了這部片,並在2020年第39屆金像獎上拿到了新晉導演獎和最佳原創電影獎。
這部電影如果只用一個詞去形容,那就是“現實”。整個電影的故事,真實得就好像發生今時今日,就發生在我們身邊一樣。
為什麼我們要對着屏幕喊“姑娘這種男人不能嫁”?是這個男人有多渣嗎?
並不是。
影片裏的男主角完全不是觸及道德底線的渣得死死的那種渣,比如家暴、嗜賭、吸毒、出軌,他一樣也不粘。那他都沾了什麼能這麼讓女性生厭?
01
姑娘,“媽寶男”不能嫁
男主角愛德華哪裏“媽寶男”了?
影片裏至少有三個細節説明了愛德華十足媽寶。
第一個細節,愛德華得知未婚妻以前結過婚,而且結婚的理由是因為想要掙那幾萬塊錢。他一生氣,説我給你錢!然後滿屋子去找他的支票本,找來找去沒找到。最後女主莉芳告訴他:在你媽那呢!
看到這,我甚至懷疑,他的錢是不是也存在她媽那兒?他的內褲襪子,會不會也是他媽負責操持?
第二個細節,愛德華母子以及莉芳,三人一起去挑選結婚禮服。結果愛德華説你們倆挑吧,我先走了。他想幹啥去?我猜八成是去打遊戲吧。
可是結婚不是新郎新娘的事嗎?怎麼挑個禮服,都變成新娘和婆婆的事了?
第三個細節,影片後半段,莉芳養的烏龜被婆婆自作主張地扔掉了,莉芳很生氣。愛德華一直幫媽媽打圓場,而且在女主質問之前,他絲毫也沒有覺得老媽對他們小夫妻生活的隨意干涉有啥問題。
媽寶男的眼裏,媽媽做啥都是對的,都是為了他好。只要是為了他們好,那就什麼都可以做。管它什麼邊界不邊界的。如果女朋友或老婆有意見,那就是她的問題了。
媽寶男最大的問題有三個:
一是他往往很低能,因為有母親一路包辦長大。
二是婆婆往往隨意干涉小夫妻生活,婆媳關係一旦起衝突,他會毫不猶豫地站隊老媽這一邊。
三是他還常常無主見,遇事缺乏自己的堅持。
02
姑娘,“控制狂”不能嫁
影片裏開場第一個鏡頭就是女主莉芳一邊走,一邊衣領往下滑。愛德華就一邊幫她往上拉,一邊説這件衣服以後還是別穿了。
與“衣服衝突”異曲同工的另一個細節是,他發了一張牛仔褲的照片給莉芳,問她是不是可以扔掉,因為太短了。他想控制她的穿着打扮。
還有影片最後,莉芳終於“自我覺醒”,她關掉手機離家出走了。當她再次開機時,來自愛德華的未讀信息:505條。一股被信息轟炸的焦躁感向屏幕前的我們襲來。而他只想掌控她的行蹤。
穿衣自由,是女性最起碼的權利之一。但是到了“控制狂”愛德華這裏,這就是女性在暴露自己的身體。女性也應該有屬於自己的隱私空間。正常的男女關係,在一起時相互舒服,分離時相互信任,不對對方進行信息捆綁,也一樣有安全感。
但是“控制狂”愛德華沒有。他沒有安全感,伴侶一旦不隨他的標準行事,離開他的視線範圍,他就失去了掌控感,焦躁不安。
嫁給“控制狂”的男人,女性一輩子都會生活在蠶繭中,窒息,呼吸不到自由的空氣,失去自己的自主權。
03
姑娘,“差不多就行了”的男人不能嫁
愛德華為什麼非要娶莉芳?是因為深愛她嗎?影片中,我沒看出來。
莉芳為什麼非要嫁給愛德華?影片中沒有説“非嫁不可”,有一幕戲,莉芳甚至質問過愛德華,如果不結婚,我們就只能分手了嗎?
在這場沒有愛情,起碼“愛情已死”的婚禮籌備中,莉芳懵懵懂懂,但她至少對婚姻對生活是有思考和覺醒的。所以才有了最後的出走。
但是愛德華不是,他完全沒有。他似乎就是那種“差不多就行了”的男人。
這個女人就是生命中的“那個對的人”嗎?哎,差不多就行了。
非要現在結婚嗎?都談了幾年戀愛了,哎,差不多就行了。
買房子是要選新房?還是現在住的“老破小”?老媽都説了就現在住的,省的搬家嘛。哎,差不多就行了。
跟誰結婚?差不多就行。啥時候結婚?差不多就行。住哪兒?差不多就行。
那麼請問,你的人生到底還有什麼是需要講究的?
“差不多就行”這句話在我的語境裏跟“來都來了”的厭惡程度是一樣的。本質都是在將就。而將就,是追求更好的人生、更好的自己最大的天敵。
結語:
導演説,她拍這部電影的本意是“讓結了婚的人看後想離婚、讓想結婚的人看後還是先不急着結了吧”。
我想説,祝賀你,你的願望在我這已經實現了。我作為一個婚齡十年、家有倆娃的女人,看完後真是想離婚啊!對比我家先生,真是條條戳中“不能嫁的男人”:媽寶男、控制狂、“差不多”先生。
這可咋辦呢?
(全文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