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對一起性騷擾案一審宣判,判決被告人阿強(化名)賠償原告小芳(化名)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律師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9.8萬餘元,並責令其向小芳書面賠禮道歉。法院表示,本案明確了不當言語也可構成性騷擾,對維護女性人格尊嚴起到了正向引導作用。(3月18日《工人日報》)
法院審理查明,阿強和小芳在一個單位的同一部門共事多年。自2019年8月開始,阿強通過頻繁撥打小芳電話、不斷髮送言語低俗下流、黃色暴力的騷擾微信、短信,甚至採取偷窺、尾隨小芳等方式對其實施性騷擾。證據顯示,阿強的騷擾行為幾乎每天都在進行,從未間斷。面對阿強的反覆騷擾,小芳感到心情抑鬱、精神恍惚,不得不病休在家。在家人的支持下,小芳尋求醫生幫助,並報警。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阿強在違背原告小芳主觀意願的情形下,以發送淫穢性短信的方式,侵害小芳的人格利益,對小芳身心及家庭造成了相當程度的損害。小芳自2020年5月起病假至今,產生了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誤工費等損失,精神受到傷害。被告應賠償小芳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9.8萬餘元,並書面賠禮道歉。 中國青年報社社會調查中心的調查顯示,被性騷擾的女性中,肢體上的故意碰觸(58.5%)、口頭電話或信件等挑逗性暗示(53.6%)、上級脅迫(51.8%)是最常見的職場性騷擾行為。女性被性騷擾的情況越來越多,關鍵是絕大多數女性在被性騷擾後不敢站起來。調查顯示,在受到性騷擾時,20.0%的受訪職場女性會手足無措,不知如何應對,18.2%的人會選擇性忽視,18.2%的人選擇忍氣吞聲。很多女性認為,如果採取報警等措施,可能存在着取證難等問題,不但沒把騷擾者告倒,反而把自己搞得一身腥,有可能被同事認為小題大做,氣量小,也有可能受到領導的打擊報復等等。 女性在受到性騷擾後,選擇忍氣吞聲,不敢對性騷擾者呵斥,也不敢報警,從而使他們膽量越來越大,行為更惡劣,讓更多人受害。防止被性騷擾,女性要學會保護自己,在辦公室不要穿着過於暴露和性感;工作中與上司和同事關係不要過於曖昧;避免長時間與領導和同事單獨相處,即使單獨相處,如發現男人的舉止言行異樣,得儘快離開;收到性騷擾挑逗的短信要以靜制動,特別是如果某個有不軌企圖的領導發來曖昧的短信,一般知趣的人在女性沒有反應的時候會知難而退;在遭到故意肢體觸碰時要用言辭拒絕,直接説“請注意你的手”。當然最關鍵的是要通過錄音、錄像、尋找證人等固定證據,遇到嚴重的職場性騷擾一定要報警,千萬不能“私了”,“私了”的結果可能會使不法分子得寸進尺,沒完沒了。 上海對這一“性騷擾案”作出判決,明確了不當言語也可構成性騷擾,對維護女性人格尊嚴起到了正向引導作用,為更多的女性撐直了腰。“不忍”是防止女性屢屢受到性騷擾的最好辦法,上海這一判決讓更多的職場女性有了及時、公正的維權途徑。(作者系天府評論新聞觀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