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紀委監委
立案查處人防辦原任或時任主任、副主任共25人;覆蓋州本級和全部8個縣市……延邊州各級紀委監委紮實開展人防系統腐敗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深挖細查一批問題線索、精準高效查處一批案件、督促整改完善一批制度,向“關鍵少數”聚焦、向重點環節發力,舉一反三抓人防系統整改,構建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的長效機制。
深挖細查,發現“零報告”背後問題
“人防系統專業性強,相關領導幹部在人防設施審批、易地建設費收取上,擁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和操作空間,我們深挖細查着力發現其中問題。”延邊州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專項治理第一階段是人防系統自查自糾。但是通過梳理發現,全州自查自糾環節發現的涉嫌違紀、職務違法犯罪問題線索移交紀檢監察機關數據為零:既無上級人防部門反饋的問題,也無本級人防部門自查後移交的問題線索,更沒有羣眾舉報和其他部門主動移送的相關情況,專項治理工作一時之間陷入被動。
“自查自糾問題線索為零,是人防系統相關負責人前期工作做得太好,還是背後存在問題?”“人防系統權力相對集中,一定要在項目報請、審核、批准、驗收等環節上下足功夫,深入進去才能突破……”一次次分析研判後,州紀委監委將易地建設費減免緩繳、工程驗收等關鍵環節作為“突破口”,進行逐項排查、延伸核查。同時,組織州縣兩級案件承辦部門、派駐紀檢監察組、巡察部門開展拉網式線索排查,多方聯動,靶向發力,會同財政、審計等部門查閲項目審批資料、檢查項目賬目明細、梳理行政審批流程。
緊盯“關鍵少數”,州紀委監委快速鎖定重點人羣,抓住主要負責人在立項審批、項目建設和資金管理等關鍵環節可能存在的權力風險,對易地建設費應收不收或違規減免、對緩繳費用藉故拖延甚至不再追繳等問題線索,進行重點排查。建立線索管理台賬,對158件問題線索進行全盤梳理、彙總,實行統一登記、統一交辦、逐項銷號。
循線追查,在關鍵環節尋找“突破口”
延邊州紀委監委精挑審查調查室和派駐紀檢監察組人員成立專項治理攻堅小組,在深入研究人防系統規章制度和政策法規的基礎上,全面收集人防系統典型案例,深入分析發案規律和特點。將人防系統納入年度巡察工作計劃,在對人防系統進行常規巡察的基礎上,組建巡察組開展專項巡察,對反饋問題進行“回頭看”,指導各縣(市)巡察機構同步開展專項巡察,做到人防系統巡察無禁區、全覆蓋、無死角。
圍繞州委巡察辦移交的問題線索,攻堅小組深入一線,與當地紀委監委共同分析案情、調取書面證據並進行談話取證,將全州人防系統發案規律與個案比較,對關鍵環節逐項分析,先後針對安圖縣、敦化市人防系統問題線索,循線追查,在細節、關鍵環節上尋找“突破口”。
在核實確認“安圖縣某再生資源利用回收基地”項目存在違規減免易地建設費問題、查清“敦化市某文藝演出中心”等4個違規辦理緩繳審批問題後,責成這兩個縣(市)紀委監委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專項治理工作在安圖縣、敦化市取得階段性成效後,攻堅小組轉換成督導組,每週調度、每半月督導,組織各縣(市)到安圖縣、敦化市現場學習,交流共享“按圖索驥、順藤摸瓜,舉一反三、以點帶面”推動工作的思路經驗。全州人防系統腐敗案件查辦工作實現快速突破,據統計,全州立案審查調查並給予黨紀政務處分55人,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4人。
以案促改,嚴格督促整改落實到位
“查處問題不是目的,也不是終點,確保暴露出來的問題及時得到整改才是關鍵。”全州紀檢監察機關在強化監督檢查、嚴肅追責問責的同時,推動挽回國家經濟損失,督促人防辦等部門通過催收催繳、行政處罰、法律訴訟等方式進一步追繳損失。截至目前,共督促人防部門追繳易地建設費5420萬元。
延邊州紀委監委結合治理中發現的問題,督促人防部門制定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問題清單,督促地方政府和人防部門黨委(黨組)履行主體責任,協調州住建局召開專項工作推進會,以百天為期加快推進以案促改,要求人防部門嚴格落實監察建議,指定專人督促落實、重點加大易地建設費追繳力度。
針對人防工程漏審、未批先建、不批就建等問題,州紀委監委督促州人防辦建立健全《延邊州人防結建審批文件歸檔管理制度》《延邊州人防結建減免項目審批文件備案制度》等制度規定,督促全州人防部門嚴格執行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聯審聯籤制度、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減免緩審批等制度,對權力運行進行規範,充分發揮制度的剛性約束作用。
查處一起,警醒一方。針對人防系統腐敗案件,延邊州紀委監委共制發監察建議9件,持續釋放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用好用活人防系統反面典型案例,州紀委監委拍攝製作警示教育片《失守的防線》,剖析發案原因,用身邊事警示教育身邊人,做到以案釋紀、以案釋法。(來源:吉林省紀委監委網站 劉陽 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