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U病房醫生認錯患者!致77歲老人“被放棄治療”送出醫院6小時
江蘇連雲港東海縣77歲張老太的子女沒有想到,母親竟連續兩次遭遇事故。10天時間內,張老太先是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傷,在被送往醫院重症監護室接受治療期間,卻被醫務人員錯認為是另一位已“放棄治療”予以出院的病人,被送出醫院6個小時後才被送回。
張老太的小兒子李榮飛告訴紅星新聞記者,5月23日晚,張老太被一輛電動車撞傷,當場昏迷。此後,他陪護母親一起來到東海縣人民醫院。
根據李榮飛提供的東海縣人民醫院重症醫學科《診斷證明》,張老太牀號是6號牀,因“頭部等處車禍傷伴昏迷2小時”,於5月23日22點45分經急診收入醫院中。張老太腦部受傷,醫院給予急診“左側顱內血腫清除術+去骨瓣減壓術”,術後患者病情危重,在該醫院重症醫學科搶救治療。
↑東海縣人民醫院重症醫學科出具的診斷證明。
李榮飛稱,母親入院後不久就被送往重症監護室,按照醫院的相關要求家屬不能進入。6月1日,張老太做了氣管插管手術,醫生曾告訴家屬,術後病人需在重症監護室觀察幾天,如病情穩定可轉入普通病房。6月2日晚10點左右,他突然接到母親主治醫生的電話,“醫生問我家在哪裏,他開車過來接我,我説家離醫院近50公里距離。”
李榮飛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他到達醫院後,才從院方處得知,醫院6月1日有一位約59歲的病人被送入ICU病房接受治療,該患者也做了顱腦手術,因其病情嚴重家屬同意放棄治療。6月2日,醫院當班醫生沒有核對好身份,將同在重症監護室治療的張老太誤認為是那位患者,為張老太辦理了相關出院手續。
李榮飛稱,據他了解,那名患者的家距醫院較遠,送張老太的車輛是僅配備氧氣袋的非救護車。當天晚上6點半,李榮飛還接到醫院重症監護室打來的電話,問他的母親目前呼吸如何。“我説我母親不是一直在醫院嗎?”李榮飛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當時電話那頭説“打錯了”後結束通話。
↑東海縣人民醫院重症監護科。
得知母親“被放棄治療”送出重症監護室幾小時一事後,李榮飛一直在跟醫院醫務科以及相關醫務人員溝通。根據李榮飛提供的錄音顯示,院方承認醫院對此事有責任,並承諾會全力救治張老太。
事後,李榮飛曾通過江蘇當地媒體“政風熱線”反映此事。根據李榮飛提供的錄音顯示,主持人告知李榮飛,他所反映的情況當地衞健委已進行處理。
主持人稱:“6月2日上午10點43分,管牀醫生尹某告知ICU的10牀患者家屬,患者病情嚴重,死亡率高,家人協商之後決定放棄治療,並簽字予以辦理出院手續。隨後,尹某將患者家屬這一口頭交待告訴當班醫生方某,方某和10牀患者家屬溝通時,患者家屬自述患者住在6牀,方某沒有核實患者的姓名,按照6牀開具臨時醫囑單,導致6牀患者出院。在當天下午5點30分管牀醫生接班之後,發現10牀患者家屬接錯病人,立即報ICU科主任,主任立即組織相關人員將6牀患者接回醫院,並進行病情評估。”
主持人還在節目中提到東海縣衞健委對此事的處理結果:認定事件為醫療事故,認定當班醫生沒有對病人的基本信息進行核實,導致病人交接錯誤。依據相關條例,對東海縣人民醫院警告並處以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依據相關法規、條例,給予當班醫生方某吊銷醫師執業證書的行政處罰;給予當班護士李某暫停其一年執業活動的行政處罰。”
李榮飛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時至今日,張老太仍在醫院重症監護室接受治療,不過病情已有好轉,家屬和醫院溝通後,醫院允許家屬在指定的時間內進入重症監護室看望張老太,“她現在不認識家裏的親人了。”
對於這起醫療事故,李榮飛難以理解,他認為醫院將病人身份弄錯是“低級錯誤”,影響了他母親的身體健康,希望能與醫院協商有關張老太后續治療、看護相關問題,並希望醫院給予一定的賠償,但一直未協商成功。
8月12日,紅星新聞記者致電東海縣人民醫院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稱,院方目前正與患者家屬進行協商,暫未就賠償款項達成一致,患者家屬也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其他方面的內容他不方便透露。
13日,記者致電東海縣衞健委,東海縣衞健委負責處理該起事故的許姓工作人員表示,事故發生後,衞健委第一時間對此事進行調查,並對醫院和有關醫務人員進行了處罰,曾將處理情況提供給媒體“政風熱線”。
“老人當時出車禍進入醫院治療,腦部受傷較為嚴重,醫院對老人做了開顱手術清除顱腦淤血。該起醫療事故發生後,醫院積極對張老太進行治療,組織專家會診,目前從醫學角度分析,老人病情較為穩定,恢復情況比預想要好。”許姓工作人員還提到,東海縣衞健委已要求事發醫院整改相關科室,加強業務學習。有關賠償事宜,東海縣衞健委正組織協調當事醫院和家屬協商解決。
來源:紅星新聞記者 陳卿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