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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外交部、商務部聯合發佈了部門規章《對外援助管理辦法》(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令2021年第1號,以下簡稱《辦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辦法》共8章51條,包括總則、對外援助政策規劃、對外援助方式、對外援助項目立項、對外援助實施管理、對外援助監督和評估、法律責任、附則。
商務部曾於2014年發佈《對外援助管理辦法(試行)》(商務部令2014年第5號),為確保援外工作規範開展發揮了積極作用。新《辦法》施行之日起,《對外援助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近年來,我國穩步擴大援外規模,創新援外方式,推動援外事業不斷取得新進步。當前,國內外形勢發生了深刻變化,為了加強對外援助的戰略謀劃和統籌協調,規範對外援助管理,提升對外援助效果,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會同外交部、商務部制定了援外領域綜合性部門規章《辦法》。
(總枱央視記者 張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