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刑事判決書將紫光股份法務經理馮某某利用職務便利收取7萬元賄賂款一事公之於眾。
馮某某,女,1984年12月10日出生,漢族,大學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區。因涉嫌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於2019年7月25日被羈押,同年8月23日被取保候審。
判決書顯示,2018年5月至2019年3月間,馮某某在擔任紫光集團有限公司法務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公司相關業務介紹給李某,後收取李某給予的好處費7萬元。馮某某於2019年7月25日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其到案後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在審理過程中,馮某某退賠了犯罪所得7萬元,現扣押在案。
法院認為,馮某某作為公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應予懲處。
最終,法院判決馮某某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在案扣押七萬元,予以沒收。
天眼查資料顯示,紫光集團有限公司(簡稱為“紫光股份”,代碼為:000938)為A股上市公司,於英濤擔任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王竑弢擔任公司總經理,張蔚擔任公司董事會秘書。清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紫光股份的股份比例為26.59%,為公司控股股東。公司主營業務包括自有品牌產品、系統集成及IT服務和增值分銷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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