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裝備使用保障有了“硬規定”

“我們預儲的生命探測儀、救援機器人等裝備,信息化水平高,可以滿足民兵遂行多種急難險重任務……”10月29日,山東省德州市德城區人武部軍事科參謀胡兵,來到當地某救援科技有限公司協調民兵預徵預儲裝備,聽到該公司負責人梁志棟的介紹後欣喜不已,“相比以往,該公司預儲的裝備品種不僅更加齊全,而且數量翻了一番。”

喜人的變化,源於一份由德州市軍地聯合印發的文件——《基幹民兵分隊裝備器材管理保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軍分區保障處處長崔峯介紹,以往很多地方對民兵裝備器材的管理保障,一直沒有“標準答案”可供遵循,僅靠行政命令推進、個人感情協調,容易出現工作隨意化等現象,難以步入良性循環、可持續發展軌道。

為了破解這一矛盾,該軍分區在與上級政策對標對錶的基礎上,先後多次深入民兵裝備預徵預儲單位進行調研,與市應急部門溝通,區分職責分工、保障方式、管理使用、徵用補償等內容,制訂出台《辦法》。翻看文件,筆者發現,文件明確規定,依據民兵分隊編制裝備器材數量,結合任務所需,原則上對中型以上通用或專業裝備器材,按照增編10%的數量組織徵用;所有的裝備器材堅持平戰分開、任務分開、模塊存儲,型號、編號、技術性能、存放位置、使用分隊等信息錄入民兵信息管理系統,保證了管理的信息化、精確化、規範化。

除了滿足應急需求外,向“應戰”聚焦是文件的又一亮點。圍繞“徵、儲、訓、用、管”,該文件明確了責任區分、動員時限、經濟補償、違約懲處等問題,同時優先通行並免繳過路費和停車費。前段時間,軍分區組織應急應戰演練,負責裝備預徵的保障處助理員賈天龍,5分鐘之內將演練所需裝備全部精準定位,2個小時內全部集結完成,不僅比預定時間縮短了近一半,而且人裝匹配率達到95%以上。

“這份文件首次對民兵裝備預徵預儲、徵用補償等工作進行系統規範,具有較強針對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崔峯介紹,“過去是企業有什麼、什麼好協調,就預徵預儲什麼。現如今,民兵分隊需要什麼、任務要求什麼,就預徵預儲什麼。不僅精準率大大提升,而且科學化、信息化水平明顯提高。”(于斌 崔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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