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過期兩天 駕駛危化品運輸車輛被罰款2000元
2020年12月19日11時許,公安廳交警總隊高等級公路支隊烏西大隊民警在G30連霍高速烏奎線頭屯河收費站,查處一起駕駛人在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據瞭解,駕駛人馬某駕駛新G牌照的危化品運輸車於2020年12曰16日從伊犁出發前往烏魯木齊市,因駕駛證存在違法記錄未處理,馬某打算拉運完這一趟,再去學習、辦理駕駛證更換業務,便抱一時僥倖心態駕車上路行駛。
經核查,駕駛人馬某持有A2駕駛證,換證日期為2020年12月17日前,檢查當日駕駛證已過期。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烏西大隊對馬某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2000元的罰款。
新疆高速交警提示: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丟失、損毀、超過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暫扣期間以及記分達到12分的,不得駕駛機動車。請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知危險會避險,安全文明出行。
【來源:新疆高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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