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醫療保障憑證可以外借嗎?
答:醫療保障憑證只限本人就醫、購藥使用。參保人員應當妥善保管本人醫療保障憑證,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委託他人代為購藥的,應當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的身份證明。使用他人醫療保障憑證冒名就醫、購藥的,屬欺詐騙保行為,將由醫保部門責令退回違規基金,暫停一定期限的醫療費用聯網結算並處罰款。
Q
醫療保障憑證在定點零售藥店可購買哪些產品?
答:參保人員可使用個人賬户資金在醫保定點零售藥店結算購買藥品(準字號藥品、中藥飲片)、醫療器械(食藥監字、藥監械字)、消毒用品(衞消字)。定點零售藥店為參保人員套取現金或購買化妝品、生活用品等非醫療物品屬於騙保行為,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Q
重複參保能享受雙重報銷待遇嗎?
答:重複參保指在同一時間段內同一參保人有兩條及以上參保繳費狀態正常的參保信息記錄。參保人員不能重複參保,患病時更不能重複享受醫保報銷。根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規定,重複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由醫保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造成醫保基金損失的,責令退回;屬於參保人員的,暫停其醫療費用聯網結算3個月至12個月。個人以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為目的,重複享受醫療保障待遇,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還將被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Q
哪些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答:1.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2.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3.應當由公共衞生負擔的;4.在境外就醫的。比如,參保人員因交通事故等存在第三方責任人產生的醫療費用屬於“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情形,醫保不予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