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丹麥《政治報》4月25日報道,美國駐丹麥大使館上週聯繫丹麥《政治報》,要求該報説明是否使用了華為、中興、海能達、海康威視和大華這5家中國企業及其子公司和分公司的電子設備。美使館聲稱,《政治報》應證明自己從未使用上述中國企業製造的路由器、調制解調器、電子通信設備等技術設備,否則美國駐丹麥大使館可能會停止訂閲《政治報》。
“請確認,貴公司未使用它們的技術。”美國使館在郵件的結尾這樣寫道。
美國大使館還在郵件中稱,使館還向其他“服務供應商”提出了類似要求,但拒絕透露共有多少家丹麥企業受此影響,並表示這是美國國務院的全球統一要求。丹麥《政治報》曾嘗試就此事聯繫美國有關部門,但至今沒有得到回覆。
對於美方希望瞭解丹麥《政治報》技術設備使用情況的要求,丹麥《政治報》表示不會回應。丹麥《政治報》隸屬的媒體集團的IT部門負責人斯文森表示:“我們不會同意這種要求,不會讓自己受到美國法律管控。我們高度重視獨立性,會自己選擇商業合作伙伴。美方要求我們對集團分包商使用中企設備情況進行擔保,我們做不到,也不想這樣做。”
丹麥國際問題研究所高級研究員拉爾斯·安諾生稱,此事表明丹麥企業到了必須在中美間“選邊站”的地步。皇家丹麥國防學院助理教授耶珀·雅各布森稱,很難看出像華為這樣的公司會通過丹麥媒體從事監聽或破壞美國使館的行動。此事更像是美方在主動釋放政治信號,要求西方企業必須遠離中國供應商。
實際上,美國擁有脅迫外交的“悠久歷史”。4月29日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發言人汪文斌應詢列舉美國脅迫外交的歷史:
從武力威脅看,美國“脅迫行動”的經典案例都造成了戰亂動盪和人間悲劇。美國政府也不避諱使用“脅迫外交”一詞,比如將1994年迫使海地軍政府下台譽為“美國脅迫外交的範例”,在2003年將追加軍費中的約303億美元明確列支為開展“脅迫外交”。
從政治孤立和經濟制裁看,美國長年對古巴、朝鮮、伊朗、委內瑞拉揮舞“制裁大棒”。美上屆政府對多國隨意挑起“貿易戰”。美國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沙利文曾撰文稱美國上屆政府對伊朗政策只有“脅迫”沒有“外交”。
從技術封鎖看,美國為維護自身科技壟斷地位,無視市場競爭原則和國際經貿規則,濫用國家安全藉口肆意打壓別國的高科技企業,還脅迫其他國家共同行動。無論是法國的阿爾斯通、日本的東芝、豐田,前蘇聯的航空航天業,還是如今中國的華為,無一不是鮮活的例證。
汪文斌表示,脅迫外交這頂帽子,沒有國家比美國更適合戴,也沒有國家能從美國手中奪走這個專利。1971年,斯坦福大學教授亞歷山大·喬治最早提出“脅迫外交”概念,用來概括當時美國對老撾、古巴、越南政策。美國用實際行動向世界詮釋了什麼是脅迫外交,那就是通過武力威脅、政治孤立、經濟制裁、技術封鎖等方式實現自身戰略目標。
丹麥《政治報》被脅迫事件,就是美國奉行“脅迫外交”的生動案例。
“美方不僅自己惡意打壓中國企業,還強迫其他國家服從美國的旨意,甚至要求他國媒體都要按美方指令行事,否則就將面臨終止訂閲的後果。這是百分之百的脅迫外交。”
編輯:施薇
責任編輯:孫欣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