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專利,多一點“正正之辯”
【新聞隨筆】
美國總統拜登宣佈支持新冠疫苗專利權豁免的消息,在世界範圍內引來一片喧囂。5月5日,美國貿易代表戴琦説,考慮到阻斷新冠病毒全球傳播的迫切需要,美國將支持暫時放棄對新冠疫苗的知識產權保護。對此,德國政府發言人表示,美國的提議將給疫苗生產帶來“嚴重的麻煩”。其所謂“麻煩”的直觀反應,就是美國的表態,迅速引發行業震盪。表面看,這裏面的是非曲直是明擺着的。然而,事情也不是那麼簡單。相較近代史上數次瘟疫的暴發及結局,人們面對這次兇猛的新冠疫情,不幸中之萬幸是生活在科技昌盛的時代。而科技加速發展的主要動力,正是來自專利權保護。
在常人看來,幾毫升針劑的疫苗與藥廠超高利潤之間,確實難以發生關聯。但是,作為科技成果,新冠疫苗只是鉅額投入的一個“碰巧”成功了的結果而已。新冠疫苗是疫苗生產史上發明時間最短、實際應用最快、效率最高、副作用最小的疫苗。而美國官方宣佈放棄的疫苗專利技術,則是數代科研人員艱辛探索的結果。其中,如果有一個環節銜接不暢,此前的所有努力就都將付之東流。
事實也是這樣。美國新冠疫苗所涉及的mRNA技術,就是在成功概率很小的情況下被“偶然”發明出來的。65歲匈牙利裔美籍生技科學家卡林柯數十年研究mRNA技術用於治療的可能性,經歷多次失敗、懷疑和一次跨洋的海外搬遷,她與賓州大學前同事魏斯曼教授的突破性研究成果才為新冠肺炎疫苗的開發鋪平了道路。而長時間專注研究背後,除了科學家鍥而不捨的精神與勤奮,還有寶貴的機會和充足的經費。
在當代,開發新藥的投入越來越大,即便以美國的科技實力,一種藥的開發經費也動輒幾億、十幾億甚至幾十億元。然而,這樣投入巨大的研發,卻並不能保證成功。過去20年,各大藥廠曾投入研發了近150種治療阿爾茨海默病(老年失智)的藥物,但只有四五種藥物獲批使用,其他的研發都成了成功的“母親”。由此而言,如果沒有專利權保護,如果沒有由專利權保護而產生的新藥收益預期,那麼,新藥研發就不會接續進行,人類的各種病症就不會被一一攻克。對絕大多數國家而言,美國放棄專利,並不意味着可以由此生產出疫苗。因為在現階段,限制新冠疫苗生產的因素是生產能力和高質量標準,而不是專利。
正如德國政府發言人所説,知識產權保護是創新的源泉,如果沒有研發產品帶來的利潤的激勵,製藥商在未來就可能不會研發製造新疫苗。相關專家也提醒説,放棄新冠疫苗專利權的示範,意味着藥企在未來投資於開創性療法時會更加謹慎,其不得不對被再次豁免專利權的潛在威脅加以權衡。其中的道理在於,越是流行廣威脅大的疾病,越是需要藥廠不惜成本投入生產出新藥。對放棄新冠疫苗專利權的提議,有專家指出:“此舉或許能在2021年挽救更多的生命,但後果卻不容樂觀,我們未來可能就無法為100個孩子提供一些新的基因療法,那就是值得權衡的問題了。”正所謂“人無遠慮,必有近憂”——人們在歡呼新冠疫苗專利權被放棄的同時,想想如果再出現兇猛的新疫情時,誰來為我們研發疫苗和新藥的問題,這會不會讓人產生幾許擔憂呢。
對這樣的問題,也許並沒有一個及時而確切的答案。因為在一個成熟的社會,人們遇到的問題多是“正正之辯”而非“正誤之辯”,這種爭論的雙方都持有自己的正當性,包括此次疫苗專利的爭論。這樣的爭論並非一辯而得是非,更有意義的是在價值觀相碰撞時探尋問題的解決方式。或許,這是疫苗專利之爭背後,真正需要關注的。
(作者:張焱)
來源: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