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衞生與健康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維護羣眾健康權益,肥城市衞生健康局現將2021年第1季度衞生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示如下:
公共場所類
【單位名稱】肥城市四通賓館
【經營地址】肥城市新城街道巧山商場
【違法事實】安排1名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的工作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工作
【處罰內容】警告,罰款500元
【處罰依據】《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
【單位名稱】肥城市李家民洗浴中心
【經營地址】肥城市王莊鎮工業園12號
【違法事實】未按規定頻次對公共場所的水質進行衞生檢測
【處罰內容】警告,罰款1000元
【處罰依據】《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項
【單位名稱】肥城市黃金海岸洗浴中心
【經營地址】肥城市新城街道伊家溝沿街樓
【違法事實】安排5名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的工作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工作
【處罰內容】警告,罰款2000元
【處罰依據】《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
【單位名稱】肥城市福佳賓館
【經營地址】肥城市邊院鎮河西村
【違法事實】未按規定頻次對公共場所的顧客用品用具進行衞生檢測
【單位名稱】肥城市佳雪奇緣美容美髮中心
【經營地址】肥城市汶陽鎮汶陽大街7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