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領域團的組織建設工作導則》發佈

來源:團中央基層建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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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領域

團的組織建設工作導則

(第1版 2020年)

1. 目標
1.1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領域團的有效覆蓋面明顯提升,全面消除團組織覆蓋空白縣(市、區、旗)。
1.2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領域團組織中建立層次清晰的管理體系、運轉有效的工作機制。
2. 時限
2022年底前。

3. 原則

3.1 創新載體。堅持行之有效的建團方式的同時,跳出“先建團組織、再抓工作”的思維定勢,樹立“團辦青年社團”的理念,主動發現培養青年工作骨幹,主動培育建立一批共青團主導的、具有穩定社會功能的青年組織和“青年之家”,通過團組織主導的各類組織載體、工作載體、陣地載體,拓展組織動員青年的方式,有效提升組織粘性。

3.2 質量優先。處理好組織數量與建設質量的關係,以組織效能為評價標準,設置團的組織、明確隸屬關係、配備工作力量,貫通建、管、活各環節,使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領域團組織體現基本的政治功能、形成一定的社會功能。活動設計要指向爭取人心,把創建“團”字號、“青”字號品牌作為重要抓手,持續增強組織內生活力。

3.3 分類推進。立足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類型各異、規模不一、分佈不平衡等實際,堅持差異化、結構化攻堅,堅持久久為功,分領域推進、分階段深化,防止“一刀切”,實現工作有力推進、組織有效覆蓋。

4. 重點內容

4.1 創新團的基層組織形態

——構建共青團主導的基層青年組織體系。按照青年聚集分佈特點和社會心理需求,以共同的政治理想、價值追求、興趣愛好等對人員、資源進行再組織,在縣域廣泛建立團組織主導的志願服務組織、創業服務組織、文藝體育組織、社會實踐組織等各類便於青年社會參與的青年組織。

——加強青年組織網上社羣建設。組織化建立基層團組織、青年社團的網上形態,大膽探索不同行業領域、不同身份的青年基於各種需求建立的網上組織形態,提高共青團組織動員的穿透力和有效性。

——注重在工作中發現培養青年人才和政治骨幹。善於從團員青年優秀典型、農村青年致富帶頭人、青年社會組織骨幹、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中抓住最活躍的人,有效聯繫一批青年人才,培養一批政治骨幹,通過他們推動在具備條件的青年組織中建立團組織、擴大組織覆蓋,及時把優秀青年輸送到各級團的工作崗位上、輸送到黨的隊伍中。

——創新基層團組織設置和運行機制。依託以青年為主的產業協會、合作社等經濟組織建立團的組織,探索團的基層組織“實體化”運行機制。縣級團委可以在青年聚集的區域、領域中派出團工委,通過選配工作力量、派駐團建指導員等推動工作。

4.2 推動單位建團

——推動具備建團條件的已建黨組織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普遍建立團組織。主動聯繫黨委組織部門,摸清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中已建黨組織的單位“底單”,重點推動從業青年較多、社會影響力較大、行業滲透力較強的非公有制企業普遍建立團組織。

——推動各級青聯和青企協、青科協、青商會、青年創業者協會、農村青年致富帶頭人協會、青年志願者協會等各類團屬社團中,具備建團條件的成員單位普遍建立團組織,逐步將建團作為其成員資格的前置條件。對於暫不符合建團條件或建團難度較大的,可以先建立共青團主導的青年組織或“青年之家”開展團的工作。

——積極藉助黨委和政府部門力量,成體系地推動團的組織覆蓋。積極聯合工商聯重點推動其會員單位的組織覆蓋,聯合市場監管、税務等部門推動重點企業的組織覆蓋,聯合農業農村部門推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村經濟合作社的組織覆蓋,聯合民政、教育、人社等部門重點推進大型民辦教育機構、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組織覆蓋,聯合司法、財政部門重點推動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的組織覆蓋等。

4.3 拓展行業領域覆蓋

——優先在市、縣兩級推動團員青年聚集、聯繫服務有一定抓手、黨建工作基礎較好、社會影響力較大的行業領域,組建行業團組織。

——聯合網信、交通、郵政等部門重點推動互聯網行業和網約車司機、快遞小哥等新興青年羣體的組織和工作覆蓋。

——抓住行業協會與行政機關脱鈎後黨建工作管理體制調整的契機,加強已有行業團組織的規範化建設,對黨組織重視、作用發揮好的團指委,爭取建為行業團委或團工委;對組織粘性弱、作用發揮差的團指委及時整改或撤銷。

4.4 加強城鄉區域覆蓋

——大力推動園區普遍建立區域型團組織,推動商務樓宇、科技企業孵化器、產業化基地等聚集區團建,實現國家級、省級園區本級和園區企業團的組織覆蓋率明顯提升。

——持續深化城鄉區域化團建,增強鄉鎮(街道)團(工)委整合能力,建立能夠機制性聯繫轄區團組織、青年組織並有效整合資源的共建委員會或團建工作聯盟,探索屬地團組織轉接團員組織關係、發揮團員作用的有效方式。

——深化駐外團組織建設,以業緣、趣緣、鄉緣等為紐帶,有效組織凝聚青年,推動其融入流入地團的工作格局。積極探索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和城鄉新型社區團的組織設置方式和工作方式。

——制度化推動大學生團員到鄉鎮(街道)和村(社區)團組織報到,參與志願服務、社會實踐,助力基層社會治理、培養團的工作骨幹,豐富大學生團員彰顯先進性的社會化載體。

4.5 建設“青年之家”

——主動適應青年再組織化的需要,廣泛建設覆蓋有效、功能穩定的線下線上“青年之家”,使其成為團組織常態化聯繫青年、培育聚攏青年組織,活躍區域團的工作的重要載體。

——優先推動在青年人口密度較大、需求較明顯的地區建設一大批“青年之家”,2022年底基本實現全國每1萬名14至35週歲青年配建1個以上“青年之家”實體平台,基本實現對街道鄉鎮的全覆蓋,推動團的組織、工作、陣地在基層有機融合。

——強化“青年之家”的組織屬性和社會化運行機制,依託“青年之家”發展團組織主導的青年社團、興趣協會等,積極聯繫、服務、引導符合共青團工作要求的青年組織。

——推動具備條件的“青年之家”建立團組織,結合實際開展團員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推動具備條件的“青年之家”實體平台和共青團主導的青年組織入駐“青年之家”雲平台。

——融合發揮“青年之家”實體陣地功能和團屬基金會支撐作用,引入服務青少年項目和青少年事務社工,提升直接面向青年提供服務的能力。

5. 工作機制

5.1 有序管理

——已建立黨組織的,其團組織的隸屬關係一般與黨組織相對應;尚未建立黨組織的,其團組織一般由批准其成立的團組織進行管理。

——由行業團的委員會或工作委員會批准建立的團組織,其組織關係一般以行業歸口管理為主。

——團組織建立的青年組織和“青年之家”,一般按照誰建誰管的原則,明確管理關係,青年人數較多的青年組織可由團的領導機關直屬管理。

——落實《基層團組織規範化建設實施方案》,加強基本組織、制度、工作、隊伍、保障等建設,持續推進團支部整理整頓、對標定級、規範提升等工作。

5.2 扁平推動

——團的領導機關可探索派出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團工委,統籌推動該領域團的組織建設和工作。

——推動處於不同層級的團的領導機關根據自身情況,直接聯繫一批相應規模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領域團組織,一般省級50家左右、地市級30家左右、區縣級10家左右,規模較大、青年較多的可作為團的領導機關直屬團組織。

——依託“智慧團建”系統開展組織化梳理和工作評估;依託“青年之家”雲平台等團屬互聯網平台,對共青團主導的青年組織進行服務管理,為其開展活動提供載體。

5.3 骨幹激勵

——在堅持標準、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做好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領域團員發展工作。做好團員日常管理,努力實現畢業學生團員組織關係應接盡接、規範轉接。

——及時發現、培養和推薦優秀團員、團幹部和青年骨幹,符合條件的可依程序吸納為團代表、專掛兼職團幹部、青聯委員或團屬社團成員。抓好推優入黨工作。

——注重選拔思想好、威信高、有熱情、有理想的青年骨幹擔任團幹部,及時發現、宣傳、表彰優秀典型,在開展“五四獎章”、“兩紅兩優”、青年志願者優秀個人和組織、“青”字號品牌等團內表彰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領域應占一定比例。

——2022年底前,推動全團培訓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領域共青團工作骨幹1.5萬人次以上,推動其中的優秀骨幹納入“青馬工程”培養範圍。

5.4 調查研究

——緊密結合構建新發展格局,特別是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背景下各類市場要素的重組重構,定期分析團員青年流動分佈狀況,準確把握工作方向。從黨的需要、青年需要、社會需要等角度,加強新時代團的組織建設理論研究和實踐總結,探索持續擴大團組織有效覆蓋的內在機理和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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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雙鴨山共青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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