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南京10月25日電 (記者姚雪青)日前,長三角區域《船舶水污染物內河接收設施配置規範》在江蘇南京通過了滬蘇浙皖三省一市專家組的聯合審查。該《規範》規定了滬蘇浙皖內河貨運港口碼頭、水上服務區、船閘等區域船舶水污染物岸上接收設施和流動接收船的配置要求。這也是長三角區域首個聯合審查、統一發布的區域性標準。
據介紹,長三角內河是我國內河航運的重要組成部分。2019年,滬蘇浙皖地區內河航道總里程已達4.2萬公里,約佔全國的1/3,三省一市共完成內河貨運量超過22億噸。該標準為三省一市的內河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等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設施的配置提供了依據。
該標準通過專家組聯合審查後,將於今年年底前正式發佈。專家組認為,其實施後將有利於共同提高長三角區域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設施配置水平,協同推進區域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促進提升區域水生態質量,為更好地服務交通強國建設和長江經濟帶發展奠定基礎。
《 人民日報 》( 2020年10月26日 1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