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小貼士
報廢車是指達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且無法修復、依照政府規定強制報廢的車輛。
機動車連續三年未進行技術檢驗的將強制報廢。
車輛一旦逾期未檢驗或強制報廢等,即被公安交管部門錄入緝查布控名單,發現車輛“帶病”上路,系統將在第一時間發出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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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報廢車上道路行駛
除了存在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
更時刻威脅着大家的生命財產安全
但總有些心存僥倖者罔顧交通安全
開着“定時炸彈”在道路上馳騁
因此,閔行交警始終保持“零容忍”的態度
果斷出擊了!
根據交通大數據分析顯示,三輛滬C牌號的已報廢小客車仍在閔行區頻繁上路行駛。據此,支隊加強研判,迅速排摸出嫌疑車行駛軌跡。
2月22日下午,支隊民警在浦江路190號一小區內,成功將號牌為滬C*****的車輛查扣並將駕駛員陸某控制。
2月25日上午,支隊民警在七莘中誼路口,成功將號牌為滬C*****的車輛查扣並將駕駛員黃某控制。
2月27日上午,支隊民警在鶴慶蘭坪路口,成功將號牌為滬C*****的車輛查扣。
目前三位駕駛員以及嫌疑車輛一併移交事審大隊做進一步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第一款規定: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第二款之規定: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來源:閔行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