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0月20日訊 9月26日,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西部證券”,002673.SZ)發佈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稿)。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對象為包括控股股東陝投集團在內的不超過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資者。除陝投集團外,最終發行對象將在本次非公開發行 A 股股票獲得中國證監會核准批文後,由公司董事會(或其授權人士)在股東大會授權範圍內,根據發行對象申購的情況,與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種類為中國境內上市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本次發行全部採取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的方式進行。公司將在中國證監會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內擇機發行。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本次發行的發行期首日。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不含定價基準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與發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經審計的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每股淨資產值的較高者。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10.51億股(含本數),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75億元(含本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擬募集資金總額為不超過75億元,扣除相關發行費用後,全部用於補充公司資本金、營運資金及償還債務,以擴大業務規模,提升公司的抗風險能力和市場競爭力。本次募集資金擬主要用於以下方面:
10月12日,西部證券發佈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申請文件反饋意見的回覆。根據中國證監會於2020年9月17日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202362號),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保薦機構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觀韜中茂律師事務所、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反饋意見所涉及的問題認真進行了逐項核查和落實,現回覆如下。
問題四顯示,請申請人以列表方式披露存續的、涉案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未決訴訟仲裁情況,包括案件受理情況和基本案情,區分原被告,涉案金額,訴訟或仲裁請求,判決、裁決結果及執行情況(含凍結資產情況);同時以涉案金額1000萬元作為劃分標準,分別披露涉案金額1000萬元以上和以下的未決訴訟仲裁整體情況,包括合計涉案金額、作為原告的涉案金額和作為被告的涉案金額以及主要的糾紛類型針對上述未決訴訟仲裁,説明單筆及累計未決訴訟仲裁涉案金額是否達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關於重大訴訟、仲裁的認定標準,是否涉及核心專利、商標、技術等方面,存續的訴訟仲裁事項是否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財務狀況、未來發展、募投項目實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等。請保薦機構和律師發表核查意見。
答覆顯示,西部證券作為被告/被申請人的、涉案金額超過1000萬(不含本數)案件共5起,全部是為安徽盛運環保(集團)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而被起訴,涉案金額合計37424萬元。5宗案件的原告分別為廣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涉案金額11540萬元)、創金合信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涉案金額11869萬元)、長安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涉案金額2129萬元)、金信基金管理公司(涉案金額8982萬元)、福建漳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涉案金額2904萬元)。5宗案件均為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均已被受理,目前,5宗案件均在一審審理中。
2020年6月24日,證監會網站發佈《關於對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經查,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安徽盛運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盛運環保,300090.SZ)公司債券16盛運01承銷機構,在盡職調查過程中,對發行人對外擔保相關內部控制運行情況核查有效性不足,對發行人對外擔保信息披露準確性督促不到位,不符合《公司債券承銷業務盡職調查指引》相關規定。上述情形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七條的有關規定。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證監會安徽監管局決定對西部證券採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並根據《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將相關情況記入誠信檔案。
此前,西部證券2020年半年報也對這些案件進行了信披。2019年,安徽盛運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因發行公司債未能到期償還本息,引發違約。投資者之一廣州證券對盛運環保及公司提起訴訟,同時要求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賠償其本息合計11540萬元。公司提出管轄權異議上訴後安徽高院駁回上訴。2020年7月2日公司收到應訴通知書等文件,該案具體日期經法院延期後尚未確定。2020年8月12日公司收到應訴通知書等文件,投資者之一長安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對盛運環保及公司提起訴訟,同時要求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賠償其本息合計約2129萬元,尚未確定開庭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