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淳安縣紀委監委組織住建局、規劃自然局、城管局等單位的黨員幹部觀看淳安縣住建局人防科原科長鬍濱案庭審視頻,分層分類開展警示教育。“犯了第一個錯誤,説了第一句謊話後,就要用更多的錯誤和謊言去掩蓋,最後只會讓自己墜入深淵。”觀看視頻後住建局組織人事科科長邵美娟説。
胡濱案發源於2019年12月,浙江省開展人防系統腐敗問題專項治理,淳安縣委成立巡察組對縣人防辦進行巡察。
“查賬時發現有筆公款打入了胡濱個人賬户,但是沒有找到歸還資金的記錄。”在核查人防辦單位賬冊時,巡察組工作人員發現了疑點。
“很多票據都只有胡濱一個人經手。”旁邊的另一名工作人員補充。
巡察組召開巡中組務會議,對前期發現的問題進行梳理彙總,發現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專户使用管理不規範,部分費用直接繳納到人防辦行政賬户;內控制度缺失、崗位交流不夠等問題十分突出。2007年以來由中介機構代理做賬,法人代表印章和財務專用章日常均由一人保管,且保管人胡濱任人防科科長長達12年。
通過走訪談話,巡察組瞭解到,胡濱因炒期貨欠下很多債務。“從我們開始進駐就發現胡濱對巡察比較牴觸,讓他提供資料,他就找各種理由推脱不給,比如《2013年1月1日以來全縣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清單》。”巡察組組長介紹,這份清單比較重要,巡察組可以根據這份清單逐筆核查人防工程審批手續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繳納情況。
“為了要這份清單,前前後後催了他近十次,領導還專門找他談話,到最後實在推不下去了才給我們。”巡察組工作人員説。讓人吃驚的是,後續調查發現,胡濱提供的這份《2013年1月1日以來全縣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清單》是假清單,他把存在問題的8個工程項目名單刪掉後,交給了巡察組。
“因為這幾個項目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被侵佔或挪用了。”當調查人員詢問胡濱為什麼要遞交假清單時他回答,“巡察組查的嚴,要每個項目逐筆核對,我一看把真實清單上交肯定要出事,只能做份假的上交。”
根據掌握的情況,巡察組調取了胡濱及其家屬的銀行流水,隨着逐筆核對,越來越多的問題暴露出來:近幾年胡濱的銀行流水超過2000萬,遠遠超出其家庭正常收支;人防辦單位賬户和胡濱個人賬户之間有多筆資金往來,但是和人防辦單位賬對不上。
隨着調查的深入,巡察組發現,這並不是胡濱第一次造假,近年來,胡濱還通過偽造銀行對賬單等手段掩蓋其侵吞公款的事實,存在涉嫌挪用公款、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等多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2020年9月,胡濱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0年12月,胡濱被淳安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追繳貪污受賄所得,並處罰金人民幣124萬元。(通訊員 毛勇鋒 || 責任編輯 李文峯)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