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使館發佈自哈薩克斯坦赴華乘客申請健康碼最新通知

中國僑網1月10日電 據中國駐哈薩克斯坦使館微信公眾號消息,近期受奧密克戎變異毒株影響,全球疫情形勢嚴峻,赴華輸入病例激增。中國駐哈薩克斯坦使領館再次建議您“非必要,不出行”。如確需赴華,請務必遵守各項防疫規定,配合做好遠端防控工作。自2022年1月10日起,自哈赴華乘客申請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適用以下新要求:

一、所有赴華乘客登機前務必進行14天嚴格閉環隔觀管理(中資企業人員登機前進行21天閉環隔觀管理)。登機前7天進行一次核酸檢測(OLYMP實驗室或INVIVO實驗室),如結果為陰性,進行7天閉環隔觀管理並每日填寫《自我健康狀況監測表》。

二、核酸檢測合格、進入7天閉環隔觀管理的人員:

(一)如您已完整接種新冠病毒疫苗,請在登機前72小時內分別在OLYMP實驗室和INVIVO實驗室各進行一次核酸檢測(以採樣時間為準)。兩次檢測的採樣時間須間隔至少24小時,且第二次檢測的採樣時間須在登機前48小時內。無需再進行血清抗體檢測。如兩次核酸檢測均為陰性,請上傳以下材料:

1、護照首頁;

2、在哈簽證、綠卡等有效居留證明(如系免簽入境,須上傳護照內最近一次出入境章照片);

3、檢測機構出具的核酸檢測報告(共3份);

4、接種疫苗證明;

5、《企業人員境外疫苗接種情況説明書》(企業)

《新冠疫苗接種聲明書》(個人);

6、《企業隔離管理承諾書》(企業人員)或《個人隔離防護承諾書》(個體經商人員、留學生等)(注:落款日期早於隔離截止日期的視為無效);

7、《自我健康狀況監測表》;

8、機票行程單;

9、因公出差證明函(臨時來哈出差人員)。

(二)如您從未接種新冠病毒疫苗或者未完整接種疫苗,請在登機前48小時內進行一次核酸檢測(OLYMP實驗室)和一次血清抗體檢測(INVIVO實驗室),採樣時間須在登機前48小時內。如兩次檢測均為陰性,請上傳以下材料:

1、護照首頁;

2、在哈簽證、綠卡等有效居留證明(如系免簽入境,須上傳護照內最近一次出入境章照片);

3、檢測機構出具的核酸、血清抗體IgM和IgG檢測報告(共3份);

4、接種疫苗證明(如有);

5、《企業人員境外疫苗接種情況説明書》(企業)

《新冠疫苗接種聲明書》(個人)(如有);

6、《企業隔離管理承諾書》(企業人員)或《個人隔離防護承諾書》(個體經商人員、留學生等)(注:落款日期早於隔離截止日期的視為無效);

7、《自我健康狀況監測表》;

8、機票行程單;

9、因公出差證明函(臨時來哈出差人員)。

三、特別提醒:

曾確診患有新冠肺炎,或雖未確診但核酸、IgM、IgG抗體檢測任一項曾為陽性的人員(曾接種疫苗人員除外),須進行康復者流程,以確認痊癒:進行CT或X光檢查、2次核酸檢測(不同機構、間隔24小時)和1次血清抗體檢測(核酸和抗體檢測採樣須在CT或X光檢查之後)。如CT或X光檢查正常,且核酸和血清抗體IgM檢測結果均為陰性,請通過電子郵件將有關檢查及個人資料發往駐哈使領館預審(根據擬進行登機前檢測的檢測機構所在領區選擇郵箱地址:駐哈使館[email protected],駐阿拉木圖總領館:[email protected]),獲得駐哈使領館確認後,方可開始行程規劃,即嚴格進行登機前14天(個體經商人員、留學生等)或21天(企業人員)的隔觀管理。登機前7天進行一次核酸檢測(OLYMP實驗室或INVIVO實驗室),如結果為陰性,進行7天閉環隔觀管理並每日填寫《自我健康狀況監測表》。登機前72小時內分別在OLYMP實驗室和INVIVO實驗室進行一次核酸檢測(以採樣時間為準)。兩次檢測的採樣時間須間隔至少24小時,且第二次檢測的採樣時間須在登機前48小時內。無需再進行血清抗體檢測。如兩次核酸檢測均為陰性,請上傳以下材料:

1、護照首頁;

2、在哈簽證、綠卡等有效居留證明(如系免簽入境,須上傳護照內最近一次出入境章照片);

3、所有CT或X光檢查報告、核酸和血清抗體IgM和IgG檢測報告;

4、接種疫苗證明;

5、《企業人員境外疫苗接種情況説明書》(企業)

《新冠疫苗接種聲明書》(個人);

6、《企業隔離管理承諾書》(企業人員)或《個人隔離防護承諾書》(個體經商人員、留學生等)(注:落款日期早於隔離截止日期的視為無效);

7、《自我健康狀況監測表》;

8、機票行程單;

9、因公出差證明函(臨時來哈出差人員)。

四、温馨提示:

(一)接種的疫苗包括並不限於:

1、滅活疫苗:哈國產“QazVac/QazCovid-in”疫苗、中國科興“CoronaVac”疫苗、中國國藥“Vero Cell”疫苗、“Hayat-Vax”疫苗(阿聯酋生產的罐裝國藥疫苗)。

2、非滅活疫苗:俄羅斯“衞星-V”疫苗、美國“輝瑞”疫苗。

(二)完整接種滅活疫苗人員是指已經完成滅活新冠疫苗全程接種(劑次、間隔符合要求)滿14天的人員。且接種最後日期距離登機日超過14天。兩針滅活疫苗接種間隔不足14天的人員,需要按照未完成接種人員來進行檢測並申請健康碼。

(三)中國公民申領健康碼需通過防疫健康碼國際版小程序,如遇填寫問題,請在小程序內點擊查看中國公民核酸檢測證明申報常見問題解答。

(四)外國公民辦理健康狀況聲明書可使用電腦、手機等終端設備登錄健康聲明書系統(https://hrhk.cs.mfa.gov.cn/H5/),註冊賬號後,逐項填報信息並上傳檢測證明,提交審核。

(五)因自哈赴華直航暫未恢復,乘客需經第三地中轉(僅可中轉一次)。無論是否入境中轉地,相關乘客均需在中轉地進行檢測,向中國駐當地的使領館申請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並在乘機時配合航司查驗。請謹慎選擇中轉乘機赴華路線,提前瞭解中國駐中轉國使領館執行“雙核酸”或“雙檢測”措施情況及其指定或認可的檢測機構名單,並提前認真瞭解擬中轉國家的入境政策。避免在中轉地無法入境或檢測、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不符合要求等情況,造成在中轉地乘機受阻、滯留等後果,增加疫情感染風險。

(六)上述新要求自2022年1月10日起生效,1月17日0時前為過渡期,過渡期間如按原“雙檢測”要求提交申請,仍予按原要求審核。1月17日0時後未執行上述新要求的不予審核。請注意有關變化,並協助周知相關人員。以上時間均為哈薩克斯坦當地時間,如發生航班延誤,以行程單顯示時間為準。

例:如您在1月17日提交申請,您行前首次核酸檢測須在1月10日進行。

(七)有關申請將在提交後12小時內完成審核。請申請人務必在收到檢測結果後第一時間提交申請(建議最遲不晚於起飛前10小時)。如遇特殊緊急情況,可在提交申請後撥打我駐哈使領館領保電話説明情況。如因個人申報信息錯誤或不全、不及時提交申請等原因造成無法審核通過、乘機延誤、滯留、遣返等情況,由申請人自行承擔後果。

(八)如申請人在擬登機前未在哈連續居住28天,請及時向駐哈使領館通報跨國旅行軌跡,以確定應進行的閉環管理和健康監測、雙檢測和申請健康碼的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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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薩克斯坦急救電話:103。

外交部全球領事保護與服務應急呼叫中心電話:+86-10-12308,+86-10-59913991。

駐哈薩克斯坦大使館領事保護與協助電話:+77017470186。

駐阿拉木圖總領館領事保護與協助電話:+77272362230。

附件:

1、《企業隔離管理承諾書》

2、《個人隔離防護承諾書》

3、《企業人員境外疫苗接種情況説明書》(企業)

4、《新冠疫苗接種聲明書》(個人)

5、《因公出差證明函》

6、《自我健康狀況監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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