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正義獎賞"反恐項目難言正義

  “正義獎賞”項目的“亮點”不是獎勵而是脅迫,即美方以制裁威脅手段逼迫目標人與美國政府合作。美國政府的這一做法與其自我標榜的行為準則相違背,更離正義差了十萬八千里,是不折不扣的非正義行徑。

  日前,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單邊強制措施對人權負面影響問題特別報告員、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發表聯合聲明表示,美國國務院“正義獎賞”反恐項目侵犯目標人的人權,呼籲美國政府重新審查該計劃,以確保其符合國際法。聯合國人權專家尖鋭指出,該項目本質上相當於強迫勞動。對此,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所在地日內瓦的觀察分析人士認為,這一批評可謂一針見血,入木三分。

  何為“正義獎賞”反恐項目?據聯合國人權專家介紹,針對美國境外被美國政府認定涉嫌參與恐怖活動但尚未被指控任何罪行的外國個人,美國政府通過向這些人提供金錢獎勵或威脅予以制裁的方式,來鼓勵或迫使這些人與美國當局合作,包括向美方提供恐怖活動信息等。項目針對的目標人被剝奪了包括無罪推定和公正審判在內的正當程序權利,而根據國際法美國有義務尊重這些權利;該項目以懸賞和威逼方式獲取反恐信息,實則是在鼓勵和助長侵犯人權的行為,如制裁威脅侵犯了目標人的工作權、行動自由權、名譽權、生命權等。

  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相關協議的規定,強迫個人在違背其意願的情況下執行任務並以如不服從就將受到懲罰為威脅,這種行為相當於強迫勞動。美國已經接受了上述定義,而且強迫勞動被美國批准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國際條約所禁止。不難看出,“正義獎賞”項目的“亮點”不是獎勵而是脅迫,即美方以制裁威脅手段逼迫目標人與美國政府合作。美國政府的這一做法與其自我標榜的行為準則相違背,更離正義差了十萬八千里,是不折不扣的非正義行徑。

  一方面,從國際通行的強迫勞動定義看,所謂“正義獎賞”項目恰恰是在強迫勞動。美國動輒將強迫勞動的帽子扣在其他國家頭上,並輔之以制裁措施,卻對自身存在的強迫勞動現象視而不見、裝聾作啞,真是莫大的諷刺。

  另一方面,美國推行該項目會產生目標人在被脅迫的情況下與美方進行反恐合作的實際效應,這無疑是以侵犯人權的方式反恐。各國通行的懸賞通緝令對舉報人並無威脅、脅迫的做法,而且還會強調對舉報人的保護,美國卻推出如此“創新”舉措,咄咄怪事,堪稱奇觀。

  美國反覆炒作抹黑中國新疆存在“強迫勞動”,但事實表明強迫勞動發生在美國自己身上。除了“正義獎賞”項目所催生的強迫勞動外,美國關塔那摩監獄的類似強迫勞動現象亦屢見不鮮。對此,奉勸美方認真傾聽聯合國人權專家的關切和忠告,檢視自身存在的嚴重人權問題並採取切實措施加以改進;同時,摒棄雙重標準,立即停止對別國實施的強迫勞動制裁。

  正如聯合國人權專家所指出的,打擊恐怖主義是必要的,但開展這項工作必須尊重人權和國際人道主義原則,以及遵守《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聯合國全球反恐戰略》等國際準則。如若不然,打着正義旗號幹非正義的事情,這是對人類正義事業的褻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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