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確認,貴公司未使用他們(中國公司)的技術!”近日,美國駐丹麥大使館對丹麥《政治報》發出威脅。但美方這次脅迫行徑,卻碰了一鼻子灰。
丹麥《政治報》(Politiken)日前曝光,美國駐丹麥使館此前曾聯繫該報,要求説明是否使用五家中國企業的電子設備。這五家企業為:華為、中興、海能達、海康威視和大華科技,及其子公司和分公司。
《政治報》報道截圖
據報道,美使館威脅稱,《政治報》應證明自己從未使用上述中國企業製造的路由器、調制解調器、電子通訊設備等,否則美駐丹使館可能會停止訂閲該報。
不僅《政治報》一家公司收到美方施壓。美駐丹使館還在郵件中稱,使館還向其他“服務供應商”提出了類似要求,但拒絕透露共有多少家丹麥企業受此影響,並聲稱此舉是“美國務院全球統一要求”。
《政治報》曾嘗試就此事聯繫美國有關部門,但至今沒有得到回覆。
位於哥本哈根市政廳廣場的《政治報》大廈
面對美方這一霸道“旨意”,丹麥《政治報》耿直拒絕。
“我們做不到,我們也不想這樣做。”該報所屬媒體集團IT部門負責人斯文森表示:“美方要求我們對集團分包商使用中國企業設備情況進行擔保,我們不會同意,也不會讓自己受到美國法律的管控。我們高度重視獨立性,會自己選擇商業合作伙伴。”
他還表示,目前美駐丹使館尚未聯繫集團旗下的另外兩家媒體《日德蘭郵報》和《觀察報》。
丹麥國際研究所高級研究員安諾森稱,此事表明丹麥公司到了必須在中美之間“選邊站”的地步。他指出,對於《政治報》來説,失去使館訂閲可能無足輕重,但其他丹麥企業可能會屈從於美方壓力。
丹麥國防軍事學院助理教授雅各布森稱,很難看出像華為這樣的公司會開展通過丹麥媒體從事監聽或破壞美國使館的行動。此事更像是美方在主動釋放政治信號,那就是美國要求西方企業必須遠離中國供應商。
美國駐丹麥大使館官網截圖
但實際上,美國擁有脅迫外交的“悠久歷史”。甚至,就連脅迫外交這個概念,也是美國“專利”——1971年,美國斯坦福大學教授亞歷山大·喬治最早提出“脅迫外交”概念,用來概括當時美國對老撾、古巴、越南的政策。
4月29日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發言人汪文斌應詢列舉美國脅迫外交的歷史:
從武力威脅看,美國“脅迫行動”的經典案例都造成了戰亂動盪和人間悲劇。美國政府也不避諱使用“脅迫外交”一詞,比如將1994年迫使海地軍政府下台譽為“美國脅迫外交的範例”,在2003年將追加軍費中的約303億美元明確列支為開展“脅迫外交”。
從政治孤立和經濟制裁看,美國長年對古巴、朝鮮、伊朗、委內瑞拉揮舞“制裁大棒”。美上屆政府對多國隨意挑起“貿易戰”。美國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沙利文曾撰文稱美國上屆政府對伊朗政策只有“脅迫”沒有“外交”。
從技術封鎖看,美國為維護自身科技壟斷地位,無視市場競爭原則和國際經貿規則,濫用國家安全藉口肆意打壓別國的高科技企業,還脅迫其他國家共同行動。無論是法國的阿爾斯通、日本的東芝、豐田,前蘇聯的航空航天業,還是如今中國的華為,無一不是鮮活的例證。
汪文斌表示,脅迫外交這頂帽子,沒有國家比美國更適合戴。丹麥《政治報》被脅迫事件,就是美國奉行“脅迫外交”的生動案例。
“美方不僅自己惡意打壓中國企業,還強迫其他國家服從美國的旨意,甚至要求他國媒體都要按美方指令行事,否則就將面臨終止訂閲的後果。這是百分之百的脅迫外交。”
汪文斌強調,美方一邊大談要民主、守規則,一邊強迫其他國家打壓中國企業。美方難道不臉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