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最新一期《深度調查》節目——《以投資、節禮為名受賄終落馬——長春市公安局政治部原主任王玉民案深度調查》。
節目中,長春市紀委監委辦案人員介紹:“他特別願意美。作為一個男同志來説,他對自己的形象要求非常高,一身的衣服全都是國際奢侈品。有一個老闆每年開春和入秋,都會帶王玉民去買兩次衣服,買一些奢侈品牌。這幾年給王玉民買衣服就花了上百萬。”
視頻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據官方簡歷,王玉民生於1958年11月,歷任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副支隊長、支隊長等職,2016年任長春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2018年11月退休。
節目介紹,王玉民的權力範圍覆蓋得非常大,想認識他的人也非常多。在形形色色的人中,有一位張姓商人與王玉民私交甚密。早在20多年前,時任長春市交警支隊秩序處處長的王玉民便與之相識。此後逢年過節,張某總會給王玉民送去海鮮牛肉、煙酒禮盒等名貴禮品。一來二去,兩人漸漸熟絡起來。
2012年,張某經營的廣告公司因違反長春市户外廣告設置的有關規定,被下令整改。張某第一時間想到了王玉民。
長春市紀委監委辦案人員介紹:“公交車側面要噴塗廣告,這應該説是很大的一個利益,中標之後金額和盈利應該在2000萬左右。中標了之後出現了一個什麼問題呢?當時城管部門認為不合規。王玉民就溝通了城管部門,讓他這個生意得以繼續做下去。”
王玉民動用權力和關係主動打招呼,讓張某十分感激。2013年11月,王玉民在飯桌上偶然説起“擔心女兒以後的生活”,張某立刻心領神會,幾天後主動撥通了王玉民的電話。
張某跟王玉民説:“大哥,我這有個投資,你看你想不想入點股?”王玉民就給他投了100萬。
此後,僅三年時間裏,王玉民就從張某這裏共計拿到了130萬元的收益。表面看,這是王玉民投資所取得的實際回報。但從如此高額的收益不難發現,真實情況絕沒有這麼簡單。
事實上,無論張某的企業經營狀況如何,王玉民每年都能拿到一筆非常可觀的所謂“投資收益”。為了把形式做得更真實,兩人還簽訂了一份投資合作意向書,企圖瞞天過海。
調查發現,從2012年到2016年間,王玉民僅是為一家駕校經營社會化考場提供便利,就以春節“節禮”等名義收受駕校老闆28萬元美金的好處費,摺合人民幣近200萬元。
節目介紹,利用職務之便,幫助他人在經營駕校、經營檢車線、開設社會化考場、獲取好車牌號等方面提供便利,當時不收取“感謝費”,事後以節日、婚喪嫁娶等名義變相收取“禮金”,是王玉民違紀違法的一貫做法。
王玉民在節目中懺悔道:“為了向你示好,然後逢年過節有人拿兩萬、有人拿三萬,年年來。我那時候認為這個不算什麼大問題。”
節目截圖
據介紹,30多年前,王玉民還只是一名站崗執勤的普通交警。彼時的他也曾立志能有一番作為,服務百姓。隨着手握權力越來越大,特別是2010年坐上市交警支隊的“頭把交椅”,企業老闆前呼後擁巴結奉承,每天哥長哥短飯局不斷,逢年過節禮金、購物卡更是源源不絕。在這些“糖衣炮彈”面前,極度虛榮的王玉民樂此不疲、滿心享受,思想和行為逐漸偏離軌道。
在王玉民曾經工作過的交警支隊,有一個面積約50平方米的地下車庫。調查發現,這間車庫碼放着30多個大箱子。裏面裝着企業老闆贈送的奢侈服飾、玉石古器、名貴煙酒等物品。
“後面看那幾個箱子是他的一些個人衣物,裏面很多都是國際大牌。這是他的一些衣服的袋子。這是傑尼亞的西服,據説這一套西服也是三四萬。這裏邊是有人送給王玉民的郵票畫稿珍藏。”長春市紀委監委辦案人員介紹。“茅台30年的年份酒,茅台15年的年份酒,一瓶價格都在6000塊錢以上,30年的好像是接近1萬吧,這地上都是。五糧液酒,15年的五糧液酒。下面是一些紅酒,咱們叫不出名字的紅酒。這上面是一些字畫,這些字畫都是拿布給包起來的,平時保存得相對來説比較精細的。這些只是王玉民個人物品中的一小部分。”
2018年12月底,長春市紀委監委接到舉報,反映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市交警支隊原支隊長王玉民多次利用職務便利收受好處費。就在辦案人員取得關鍵證據時,王玉民卻早已離開了長春。
據介紹,王玉民帶着他的妻子全國去旅遊,他用這樣一種方式規避組織的調查。自駕出行、手機關機,狡猾的王玉民和辦案人員玩起了“躲貓貓”。面對重重阻力,調查組通過一番技術偵查,最終將王玉民藏匿的地點鎖定在了安徽蚌埠。
長春市紀委監委辦案人員介紹:“當時是在一家賓館樓下看到了一個吉A的牌子,牌子也非常好,結合王玉民之前是長春市交警支隊的支隊長的身份,我們就認為這個車可能跟他有關係。”
2019年4月,王玉民被依法留置。然而,內審談話時,他卻表現出了異乎尋常的鎮定。王玉民在到案的時候,説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你們不要對我期望值太高,我什麼事都沒有。
長春市紀委監委辦案人員介紹:“他的一些親屬在隱匿他的犯罪所得,一直在和我們兜圈子。每天他的住所都有車進車出,給我們造成了很大的混淆,這些車的車牌號都不是固定的。”
“所有的這些財產,包括朋友名下代持的購房合同,包括掩飾隱瞞相關這些東西,都被組織給挖出來了。”
在大量的事實證據面前,王玉民徹底“繳械投降”,將自己一步步走向違紀違法的心路歷程和相關事實和盤托出。
2019年4月,長春市紀委監委發佈消息,王玉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9年11月,王玉民被開除黨籍。經查,王玉民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指出,王玉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全無。借婚喪嫁娶之機大肆斂財,與商人老闆勾肩搭背,甘於被圍獵,執法犯法,大搞權錢交易,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知止、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王玉民簡歷
王玉民,男,漢族,1958年11月出生,吉林長春人,1978年12月參加工作,1981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
1989年12月,任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二道大隊副大隊長;
1994年6月,任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交通管理處代副處長;
1997年2月,任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交通秩序管理處副處長;
1999年9月,任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副支隊長、交通秩序管理處處長;
2001年1月,任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副支隊長;
2010年8月,任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
2016年4月,任長春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2018年11月,退休。
2019年4月被查。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長春市紀委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