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得州男子因國會騷亂定罪 預計更多人會主動認罪
楊舒怡
美國得克薩斯州男子蓋伊·雷菲特因去年1月參與暴力衝擊國會大廈,8日被陪審團裁定全部重罪罪名成立。雷菲特是國會大廈騷亂案中首名由陪審團作出裁決的被告,隨着他被明確無誤地定罪,預計將有大批被告放棄幻想、轉而與檢方簽訂認罪協議。
據路透社報道,大約800人因國會大廈騷亂受到指控,其中200多人已經認罪,其餘不少被告可能在考慮是否由陪審團裁決。
在美國司法實踐中,陪審團在對被告定罪時往往傾向於作出較輕裁決。雷菲特被認定全部重罪成立,備受輿論關注。
雷菲特現年49歲,面臨五項重罪指控,包括持槍進入國會區域、阻撓執法人員等。一個聯邦陪審團8日僅討論兩小時,便一致認定全部五項重罪罪名成立。雷菲特面臨最多20年監禁,法院定於6月8日宣佈量刑。
雷菲特還因威脅子女而面臨指控。他揚言,如果子女敢舉報他,“就是叛徒,叛徒會吃槍子”。最終,19歲的兒子傑克遜向聯邦調查局舉報父親,並在持續一週的庭審過程中作證指認父親。
國會大廈騷亂期間,雷菲特戴頭盔、着防彈衣,在國會外的台階上煽動人羣。他頭盔上裝着攝像頭,所攝視頻成為審案證據。
在一段視頻中,雷菲特對人羣喊話:“我不是來過家家的,我要攻佔國會!我想看到(眾議院議長南希·)佩洛西被拖出去,腦袋一級級磕在台階上。”
儘管雷菲特自己沒有進入國會大樓,但是他因煽動人羣、對抗警察等行為受到重罪指控。
美國洛約拉馬裏蒙特大學洛約拉法學院教授傑茜卡·萊文森説,隨着雷菲特被陪審團裁定重罪罪名成立,預計本案中的其他數百名被告將更傾向於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換取從輕發落、而不是尋求由陪審團裁決。
去年1月6日,美國時任共和黨籍總統唐納德·特朗普的支持者衝擊國會,導致參眾兩院認證民主黨人約瑟夫·拜登當選總統的聯席會議中斷。一些示威者闖入國會大廈,與警方發生衝突,至少一名警員和4名示威者死亡,約140名警員受傷。
因參與騷亂被捕者中,多數人面臨非法進入國會等較輕罪名指控,少數人面臨持致命武器、襲擊他人等較重罪名指控。(完)(新華社專特稿)
關鍵詞:蓋伊·雷菲特(Guy Reffi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