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2020年度反舞弊:查處舞弊案件64起,開除70人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 陳維城)2月4日,滴滴出行風控合規部官方微信號“滴滴清風”發佈公告顯示,2020年滴滴風控合規部與多部門協同配合,共查處舞弊案件64起(海外15起),其中70人(海外12人)因嚴重違規被開除,11名內外部人員因涉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移送司法。相關違規信息已通報陽光誠信聯盟和企業反舞弊聯盟。
上述舞弊案件主要集中在弄虛作假、收受賄賂、利益衝突和信息安全違規等方面。具體來看,原滴滴員工於某聲在任職期間發生嚴重舞弊違規,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向供應商提供“幫助”,並收受供應商好處費及其他財物,給公司帶來巨大損失。目前,於某聲已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相關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原滴滴員工範某妮在任職期間發生嚴重舞弊違規,故意隱瞞親屬實際控制公司與滴滴有合作,且多次違規將我司重要業務信息提供給親屬所在公司進行牟利,給公司帶來巨大損失。經查實,公司要求範某妮不當得利全部上交,公司解除與其勞動合同,並將其加入招聘黑名單,滴滴及關聯公司永不錄用。
原滴滴員工陳某皓在任職期間發生嚴重舞弊違規,先後私自將我司涉及商業秘密的重要文件外發,給公司帶來較大損失。經查實,公司解除與陳某皓勞動合同,並將其加入招聘黑名單,滴滴及關聯公司永不錄用。我司向陳某皓髮起侵害商業秘密的民事訴訟,陳某皓賠償公司損失。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陳維城 編輯 陳莉 校對 李世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