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驚現“天坑”,竟是違規採礦所致
林地驚現“天坑”,竟是違規採礦所致
安徽蚌埠:民事公益訴訟促使涉案企業主動治理修復
違規採礦所形成的塌陷區不僅破壞生態環境資源,而且還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七年前發生在安徽省蚌埠市的這起違規採礦案,被媒體以“林地裏現半個足球場大‘天坑’”為題進行報道後,引發當地各界廣泛關注。經當地兩級檢察機關及時介入事故調查處理,並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最終涉案企業自願承擔治理修復工作。
由於當地檢察機關積極主動作為,回應了社會關切,檢察監督效果好,今年3月23日,這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應急管理部公佈為安全生產領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這也是同批公佈的9起典型案例中唯一一起民事公益訴訟案。
蚌埠市禹會區檢察院第三檢察部副主任漸輝是這起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的承辦人。5月10日,漸輝告訴記者,涉案企業目前正在積極進行治理修復,雖然距7月30日最後完成修復期限只有2個多月時間,但涉案企業堅定表示“能夠按期完工”。
羣眾舉報——
展開線索初查
“天坑”事件發生於2014年1月。事發後安徽媒體對此報道稱,2014年1月22日清晨,蚌埠市禹會區馬城鎮白衣村村民行走在範白路上時,驚愕地發現靠近路邊栽種樹苗的林地沒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個直徑約50米、深約20米的“天坑”。有關部門調查後,初步認定是當地馬頭城鐵礦開採造成了這一險情。
2015年7月1日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工作開始試點以後,蚌埠市禹會區檢察院根據羣眾舉報,結合前期媒體的相關報道,着手開展線索初查,並及時向蚌埠市檢察院和安徽省檢察院進行報告。
初步調查發現,馬頭城鐵礦由安徽省懷遠縣裕翔礦業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負責開採,該公司於2001年註冊成立,並於2017年3月15日更名為蚌埠市裕翔礦業有限公司(統一簡稱為“裕翔公司”)。該鐵礦屬地下開採生產礦山,原隸屬懷遠縣,2013年行政區劃調整後,隸屬於蚌埠市禹會區。
2004年7月8日,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向裕翔公司頒發採礦許可證,有效期限至2013年4月,礦區面積4.4平方公里,開採標高-35米至-172米,生產規模每年20萬噸,設計採礦方法為分段電耙淺孔留礦(嗣後充填)採礦法且地表不允許陷落。2010年12月,安徽省國土資源廳為裕翔公司換髮了採礦許可證,礦區面積保持不變。後經辦理採礦權延續,有效期延續至2017年4月8日。
2014年1月21日深夜,裕翔公司所屬馬頭城鐵礦西礦區發生地面塌陷,塌陷區域位於禹會區馬城鎮白衣村境內,面積為2.4畝,周圍農田和種植物受到毀損。礦區塌陷後,一度引起當地居民恐慌。
隱患未除——
提起公益訴訟
掌握基本情況後,在安徽省及蚌埠市檢察院的指導下,2017年11月10日,禹會區檢察院在媒體上發出公告,督促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公告期滿後沒有適格主體提起訴訟,並且涉案企業的違法行為沒有自行糾正,塌陷區域未治理,社會公共利益仍處於受損害狀態。
2018年5月18日,蚌埠市檢察院指定禹會區檢察院以民事公益訴訟立案調查,兩級檢察院隨即啓動一體化辦案機制,初步查明瞭馬頭城鐵礦地下違規開採、採空區處置不當導致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遭到破壞的基本事實。鑑於事故成因複雜,違規採礦發生在地下且跨度時間長,需要專業技術鑑定評估,兩級檢察院又統籌協調國土資源、應急管理部門、禹會區政府開展調查取證、鑑定評估等工作。
經安徽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勘查評估認定,事故系因未對採空區採取有效支護與填充措施導致塌陷,地下采空區和地面塌陷災害處於不穩定狀態,存在嚴重地質災害隱患,其中危險區17.14畝,影響區46畝。安徽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出具的馬頭城鐵礦西採區地面塌陷災害勘查與治理工程設計審查意見還建議,應採用回填土(尾礦砂)工程措施對塌陷區進行治理以恢復土地類型,對採空區選用尾砂膠結漿充填進行治理以消除採空塌陷地質隱患,項目工程投資預算約為467萬元。
2019年12月31日,經安徽省檢察院批准,禹會區檢察院就此案向禹會區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訴請判令裕翔公司採取治理措施消除馬頭城鐵礦採空區和塌陷區危險,對塌陷區復墾恢復原狀。
檢察機關起訴認為,因裕翔公司違規開採,採空區處置不當,造成該公司馬頭城鐵礦西礦區2.4畝耕地塌陷,且由於未對採空區採取有效支護與充填措施,致使該鐵礦西礦段與西南礦段採空區存在發生塌陷地質災害的隱患,根據礦產資源法、環境保護法和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該公司應承擔恢復原狀即將塌陷區域恢復至耕地狀態的民事責任。同時鑑於具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危險,該公司應承擔消除塌陷的危險的民事責任。懷遠縣裕翔礦業公司變更名稱為蚌埠市裕翔礦業公司,只是公司名稱的變更,法人權益仍存,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跟進監督——
督促治理修復
案件開庭時,公益訴訟起訴人增加了訴訟請求,稱如果裕翔公司不能自行修復,應當承擔治理修復費用約467萬元;如實際支出超出467萬元,超出部分仍由被告承擔。裕翔公司對所有證據均無異議,表示願意積極消除危險、恢復原狀,還主動申請調解,並提交了具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治理修復方案、工程預算、進度安排等。
一審法院對檢察機關的起訴事實全部予以認定,並根據調解程序,對公益訴訟起訴書、調解協議、整治方案公告30天。基於公告期滿後未收到任何意見或建議,一審法院於2020年10月10日製作出調解書,明確裕翔公司應於2021年7月30日前按治理修復方案自行施工消除危險、恢復原狀,並通過驗收,如在期限內不能按期完工或者驗收不合格,則應承擔所有治理修復費用,治理修復費用以實際需要為準。
法院調解後,禹會區檢察院主動向當地黨委、人大報告,協同法院、有關行政機關和屬地政府現場督導。今年2月8日,禹會區檢察院召集區法院、區自然資源和應急管理部門以及馬城鎮政府等單位,就裕翔礦區塌陷整治進行座談,會商聯合整治辦法。2月25日,禹會區檢察院又聯合相關部門在馬城鎮政府召開推進會,督促裕翔公司依法履行調解書所確認的義務,按時按要求完成整治工作,同時明確由應急管理部門和屬地政府負責監督治理修復,由自然資源、生態環境部門負責驗收。4月,禹會區檢察院向裕翔公司發出告知書,再次提醒其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修復工作。
“蚌埠市兩級檢察機關堅持一體化辦案,主動回應社會關切,依法及時介入調查,聘請專家勘查評估,推動了多部門協同開展案件調查取證及修復治理等工作。”安徽省檢察院第七檢察部主任趙傑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充分肯定了蚌埠市禹會區檢察院訴裕翔公司違規採礦民事公益訴訟案的積極意義,認為檢察機關在辦案中堅持以保護公益為宗旨、以生態修復為導向,通過民事公益訴訟依法追究涉案企業的公益損害責任,在被告有條件且自願自行修復的前提下,為節約司法資源、及時保護受損公益,同意案件調解結案並儘快開展修復工作。同時,採取現場督導、聯席會議等多種方式加強跟進執行監督,明確監管和驗收責任人,實現了雙贏多贏共贏的效果。
目前各方正按照修復方案進場施工和監督,並已取得初步成效。漸輝説,過幾天他們還將前往施工現場,瞭解工程進度,以及各方的責任落實情況。
吳貽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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